促销等于变相回扣?
时间:2007年12月14日 作者:马文瑞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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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贿赂,而是人之常情的感谢。
因为,我们需要通过各种形式来感谢那些对我们的合作有所帮助的人。回扣,可能就算是其中的一种吧。只要在吃回扣的过程中,你能够把公司与消费者的关系处理好,把公司需要做的事情做好,那么你拿的仅是一种感谢表现形式,而不是一种所谓的灰色收入。
之所以消费者觉得拿商家提供的各种礼物是理所当然的,而不是一种吃回扣的行为,就是因为他知道这仅是商家和自己初步沟通的一种形式手段,而却非商家要有意贿赂自己。毕竟最终埋单的钱,还是从自己身上的一种变相支付。
回扣,在某种程度上讲,是拉近了与合作对象的关系,同时也增加了彼此间合作的紧密度。不仅起到稳定客户的效果,而且有助于扭转与竞争对手的竞争格局。
作者:马文瑞,联系方式:13258153365,Email:mwr310@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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