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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倍增:营销之魂

时间:2007年12月14日  作者:马宝琳  点击:   加入收藏   有效营销
href="http://www.em-cn.com" target="_blank">营销咨询。通过研究“尼莫同”的说明书,我发现它的适应症有两个:治疗蛛网膜下腔出血和老年性脑功能障碍。教科书上并没有老年性脑功能障碍这么一个病名,但是脑功能障碍的主要表现就是痴呆,所以老年性脑功能障碍就是老年性痴呆,名称不同含义一致。而老年性痴呆按照病因又可分为血管性痴呆和非血管性痴呆。其中血管性痴呆占了很大的比重。然后对医院的治疗状况进行调研,发现所有医院的治疗原则都是挽救生命,没有针对预防血管性痴呆进行治疗,也没有专注于治疗脑血管痴呆的药物。

  而对于治疗需求来说,决策者是患者的子女们,子女们最恐惧的就是患者出现痴呆,不论是否合并瘫痪,患者在痴呆后丧失感情交流和理性行为能力都会令子女更痛苦。

  现在,情况变得很清楚了,就是看看 “尼莫同”有没有能够有效治疗血管性痴呆的循证依据。通过走访专家和查阅专业资料,我们找到了大量证据:A类证据,国外权威的神经科杂志上发表的数十篇大规模多中心的临床试验支持;B类证据,国内外权威神经科杂志发表的小规模临床试验支持;C类证据,国内权威的《神经病学》专著关于血管性痴呆的治疗方法中有Ca2+拮抗剂,国内研究血管性痴呆的权威专家根据经验认可,“尼莫同”有大量的能够保护神经元的临床试验。这些证据足以支持“尼莫同”在血管性痴呆市场的推广。基于以上分析,笔者建议拜耳的“尼莫同”改变产品定位,在维持蛛网膜下腔出血市场的同时,拓展血管性痴呆市场。拜耳高层最终采纳了这个建议,结果,“尼莫同”从2001年的5000万持续稳定增长到2006年的1.2亿。    

  (2)功效价值

  某一用途的产品并非都能具有令人满意的功效,但是高质量的营销活动可以改变消费者的预期和评价标准,把本来功效上的不足掩盖或变成优势,这就是对功效价值的一种倍增。

  功效价值的倍增应用在两个方面:

  1、 改变产品属性,把副作用变成了有益的产品功效;

  2、 把产品优势精确表达为消费者利益。

  3、 不改变产品属性,但推出新的使用方法  

  改变产品属性,把副作用变成了有益的产品功效  

  白加黑是比较典型和成功的案例。

  大多数治疗感冒的西药成分都类似,功效肯定但能引起嗜睡,所以开车、高空作业等不能吃,高强度脑力劳动也不能吃,因为吃了会降低工作效率。

  在白加黑之前,施贵宝公司的日夜百服宁开创了两种胶囊日夜分开服用的先河,白天吃的不嗜睡,晚上吃的嗜睡。但是施贵宝没有把这个产品优势转化为最能打动消费者的利益点,所以销售平平。

  白加黑可以说是日夜百服宁的仿制品,最起码是思路上的仿制,但是白加黑在营销上进行了创新,取得了成功。白加黑营销创新的关键点有两个:

  1、 通过把产品按照服用时间进行区隔,把副作用变成了有益的产品功效(虽然百服宁是原创);

  2、 把转变后的功效价值高度提炼、转化为消费者最关心的利益。 

  上文提到的“万艾可”是另一个案例。

  万艾可最初是四位美国医学家通过多年苦心研究试制成的一种治疗心脏病的药物。没想到在试服期间医学家们意外发现,该药对心脏病没产生什么奇效,倒是对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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