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电影的营销能走多远
把贴片广告放在拥有网络版权的电影上,以互联网作为传播载体,它对广告主有多大的实用价值?在网络盗版泛滥的今天,高昂的版权费用能否通过贴片广告予以收回?观众能否接受这种模式?对于夸克电影网董事长李璐扬来说,通过网络电影销售广告似乎是一个夸父逐日之梦,然而,他却坚信并坚守着这一市场春天的到来。
投资1.5亿美元的大片《变形金刚》,在全球赚了个盆满钵盈。据了解,除票房收入突破5亿美元外,单植入式广告收入就近4000万美元。在中国市场上,仅贴片广告就有包括中国联通、通用汽车、肯德基等八大知名厂商投放,广告费约为1200万元人民币。这还不包括分众媒体在各家电影院特别播出的广告,在广州,有些电影院明白地告诉观众:电影开始前有20分钟的广告时间。
企业广告进入电影、进入影院渐渐成为主流。贴片广告,已成为一种通用语言连接起电影制作商与广告主,是投资回报最重要的途径之一,电影也日益成为吸引广告主的营销平台。此前,电影贴片广告塑造了《英雄》与多普达手机、《卧虎藏龙》与米其林轮胎等经典营销案例。
如今,基于这样的环境,一个大胆的想法正在践行,那就是把贴片广告放在拥有网络版权的电影上,以互联网作为传播载体。在这一想法的创意者、夸克电影网董事长李璐扬看来,互联网的巨大空间将赋予电影营销以巨大的想象力和市场空间,因为网络可以凭借巨大的资源整合力量为企业营销提供比电影院更大的价值,因为未来将属于互联网称霸媒体的时代。
这似乎容易理解。然而现实的路却荆棘密布,因为大量盗版对正版电影的掠夺不会轻易停止,即使停止,网民对互联网电影的接受度如何?企业又将如何看待这种新型的互联网营销?
潜力巨大
然而,中国的魅力就在于市场容量巨大,企业的创新欲望强烈,一切新兴的营销平台都逃不过市场总监的眼睛。他们观望着、分析着、尝试着、评判着,他们的判断与接受度,将直接影响这个营销平台是否能成长壮大。
清华同方数码娱乐事业部市场总监王郁认为,电影贴片广告作为一种传统的广告形式得到了普及,但是贴片的网络版电影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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