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人我不告诉他”——一个广告教师的自白

时间:2007年12月14日  作者:刘悦坦  点击:   加入收藏   有效营销
种牙膏吗?你以为你是牙医什么人?要是这种牙膏真正具有那些广告所宣传的“防蛀止血固齿美白……”效果,那牙医推荐它,不是砸自己的饭碗吗?要是牙医真心推荐它,那恰恰说明这种牙膏的效果——嘿嘿,牙医说不定正在他的诊所里一边拿着令人不寒而栗的钳子、钻头等着你,一边还偷着乐呢。
  
 消费者接触广告时漫不经心的状态,令无数广告人咬牙切齿抓耳挠腮。广告人都恨不得冲进消费者家里把所有能喘气的红男绿女阿狗阿猫都捆在电视机前揪着耳朵让他们聚精会神地看广告,方解心中之气。但是,正是消费者接触广告时漫不经心、走马观花、不动脑子,我们才说消费者都是傻瓜。也正是因为提前认识到消费者是傻瓜,这样的“傻瓜广告”才一直都是绝对“实效的广告”。因为消费者一旦不傻了,他们就会发现,广告人才是傻瓜,竟然做出这么“弱智”的广告。
  
 所以说,消费者都是傻瓜——不然,广告人就是傻瓜。
  
 何去何从,您自个儿掂量。



  
 二刻”拍案惊奇:顾客不是上帝
  
 如果有人感觉把消费者当成傻瓜还是不好接受,那么我也就妥协一下,不再和乔治·路易斯争夺那顶“疯子”的广告帽。因为刚才毕竟是您接触“一个广告学教师的自白”的“最初时刻”。现在既然已经到了“第二时刻”,那么,好吧,让我说的严肃一点:顾客不是上帝,广告人才是上帝。
  
 “顾客就是上帝”的观念,似乎已经成了现代商家的共识。谁要想做好生意,那就必须把顾客当成上帝一样信仰和呵护,甚至点头哈腰,溜须拍马。商家之所以在顾客面前唯唯诺诺战战兢兢,就是生怕得罪了“上帝”,以至于他再也不“赐福”于你。但是,自从广告人出世以来,顾客就不应该是上帝了。广告的目的就是要创造和引导消费,广告是消费的指挥棒。换句话说,广告人才是上帝,顾客是信徒。广告传播的极致就是要让消费者像基督徒信仰《圣经》一样信仰广告,在广告的“福音”下,消费者如信徒般恍兮惚兮,如痴如狂,如醉如盲,以信仰覆盖思考。
  
 当然,在目前这样一个信仰缺失的年代,“上帝”这个光环并不见得比歌星更耀目,就像很多“知识阶层”的中国人一样,非常渴望自己能有宗教信仰,但是无论如何也说服不了自己相信上帝真的存在。
  
 广告作为《圣经》(也可能是《佛经》甚至是《转法轮》),必然要把消费者变为信徒,因此,广告应该统摄他们的心灵和精神,即使不能洗礼也要洗脑。
  
 广告时间,别走开,改革过后更精彩。
  
 在广告界中,台湾意识形态广告公司可谓充当了顾客的上帝。煽动着一大帮善男信女顶礼膜拜,只把“中兴百货”的服装当作滚滚洪水中救命的十字架——“银行倒闭不会令我不安,服装店倒闭才会令我不安”。毕竟“在世纪末恶劣的废墟里,衣服才是这个时代最后的美好环境。三日不购物便觉灵魂可憎,三日不购衣便觉面目可憎。不安的人们居住在各自的衣服里寻求仅存的保护和慰籍。”在这里,“衣服”和“人”的关系被升华到了醍醐灌顶的程度,这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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