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知道我们是为了谁去做创意
时间:2007年12月14日 作者:刘永炬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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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了自己的产品到底适合什么样的广告。
或许这些企业这么要求也没有错,因为他们看别人的广告是这么有力度,有震撼力,容易被记住。但是千万不要忘了,你的产品不是卖给你的,也许你所处的阶段根本就不是你看到的那个阶段,而且消费者所处的视角又和你根本不一样。
还有些企业,他们要求广告公司和策划公司帮他们来做创意的时候,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要什么,然后说你们自己去想吧,想完之后做出来我再挑。那么最后挑出来的广告是哪些呢?就是老板能够记住的那个。另外,一家公司里面有一个总裁,几个副总裁,再加上几个经理和几个总监,年龄和文化层次不同,想法和观念自然也会不同,这样的话就可能永远无法达成共识。所以,我们要让企业的人放下自身的固有观念去理解我们也是非常难的。
目前市场上有些要求做广告创意的人中,一些人觉得,我做广告创意,就是要符合客户,客户是上帝,只要客户满意就可以了。其实,这些人忽视了广告最应该符合的是消费者,而不是客户。因为只有我们的广告创意符合消费者的时候,才能帮客户赚钱;但是如果不符合消费者,而一味地迎合客户的话,那么这个创意往往效果会很差。
所以,不管广告多么好,创意多么有价值,我们都需要站在消费者的立场上去看广告,只有消费者才是创意之母,能打动消费者的广告才算有效,其创意才有价值。那么,消费者需要的是什么呢?以纳爱斯为例,其洗衣粉广告主打情感牌,当初其广告“下岗篇”,以情感为重点,获得了空前的成功;但同样是情感广告,纳爱斯的“后妈篇”却收效甚微。这告诉我们,在重视情感的中国消费者中,广告创意可以在某一点上成功,也可能在某一点上摔跟头。
我们只有从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出发,设身处地为消费者考虑问题,才能有效调动消费者的潜在力量,吸引购买欲望,因为我一定是为消费者去做创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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