嫦娥一号拷问第二个蒙牛——事件营销奈何功亏一篑
时间:2007年12月10日 作者:麦肯光华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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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事件营销本质上是在两个层面上的营销,其一是受众注意力层面,其二是受众心智资源层面。对于企业来讲,事件营销的目的不仅仅是让公众知道你、认识你,更要让受众理解你、认同你。 众所周知,蒙牛的崛起无疑是借神舟六号事件营销的成功,自此也就引发了众多企业纷纷效仿蒙牛搭载航天事业,但透过近日嫦娥一号发射期间众多企业的营销百态,却觉得这些跟风企业的事件营销还欠了些火候,半生不熟的营销套路值得我们营销人深思! 与神六相比,嫦娥一号受到了国内外媒体更广泛的关注,吸引了全国至少7亿人的眼球,其事件营销价值可见一般,如果能够将这次的事件营销策划成功,完全有机会出现第二个蒙牛!然而事实上我们看到的是:包括长城润滑油、长虹、伊利、匹克、蒙牛等都在第一时间在不同媒体发布了针对嫦娥一号发射成功的事件营销广告,但无一例外都是空洞的恭贺广告:长虹集团第一时间在新浪门户网上挂出了针对嫦娥一号成功发射的横幅广告;匹克也第一时间在不同媒体发布了“匹克恭祝嫦娥一号发射成功”的广告;爱国者的“爱国者录音王祝贺嫦娥一号发射成功”;蒙牛的广告也没能逃离“祝贺嫦娥一号发射成功”的俗套;只有伊利的广告“有我,中国强,预祝嫦娥探月卫星发射成功”还有些新意。 面对着这些盲目的所谓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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