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研究: 从沃尔玛案例浅论新劳动法实施中的工会问题

时间:2007年12月10日  作者:张京宏 沈宗南  点击:   加入收藏   有效营销
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新《工会法》规定,"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级工会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这些都进一步突出和强调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能,进一步保障了工会组织切实发挥作用,保护、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

  新《工会法》明确规定,工会负有组织和教育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发挥主人翁作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发动和组织职工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组织职工参加企业事业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提前高职工思想政治素质和文化技术素质等等职责,提高职工思想政治素质和文化技术素质的等等职责。这些规定有助于调动和保护职工群众的积极性,通过改革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推动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新《工会法》贯穿工会组织参与改革开放的基本精神,规定了工会组织在改革开放中的地位、作用和职责,为工会进一步支持改革,组织和动员职工投身改革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特别是对工会组织在改革和搞好大中型企业,转换企业经营机制这一涉及职工具体利益的改革过程中,主动调查研究,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协助党和政府开展各面工作,处理、协调好各方面利益关系,确保改革的成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新《工会法》以基本法的形式,系统规定了工会的各项权利,包括结社的权利,参政议政的权利,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等等,规定了这些权利实现的途径及形式,使工人阶级各项权利的实现有了坚实的基础和法律保证,使社会主义民主有了更丰富、更充实的内容,使得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进一

  新《工会法》使工会工作在风云变幻的国际工运形势下,坚持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工人运动有了正确的方向和保障。新《工会法》的规定,在工会性质上坚持了阶级性与群众性的统一;在工会任务上,突出了维护职能,强调了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职能的统一;在工会活动准则上,坚持了党的统一领导与工会独立自主开展工作的统一;在组织原则上,坚持了民主集中制,保证了工人阶级和工会组织的团结与统一;在处理工会与政府关系及工会与企事业行政方面关系上,强调根本利益一致,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维护企事业单位合法利益与维护职工具体利益的统一。新《工会法》体现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工人运动与工会工作的基本特征。

  新《工会法》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工会自身建设,推进工会自身改革,发挥工会组织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新《工会法》以法律形式确认了工会工作的实践成果,丰富了工会工作的内容,赋予了工会组织广泛的权利和重大职责,为工会组织在法制轨道上推动民眩进程,为工会依法行使民主参与权提供了法律依据;为工会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监督政府和企事业单位行政依法行使职权,遵守和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提从了法律依据;为工会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提供了法律保障。 

  那么,在非国有企业组织中,工会人员必然在员工中产生,他们拿的是老板的工资,有没有可能替员工讲话?如果始终替员工讲话,作为企业老板,有没有权利想办法将其PK掉?

  笔者的观点是,如果非国有企业中工会成员的工作权利和待遇权力不是控制在国家手中而是控制在老板手中,经济层面的地位决定了工会成员无法履行《工会法》中规定的权利义务。

  三、 解决方案

  政府通过权利可以施加压力,迫使企业成立工会。新劳动法的规定也隐含了企业包括非公有企业在内的企业组织成立工会的前提。但只要雇佣劳动关系不改变,经济结构不改变,工会组织就是成立,也只能是摆设,企业鸟都不鸟。最好的解决方案笔者建议如下:

  第一, 对非国有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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