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企业养猪,小企业养虎
时间:2007年12月05日 作者:商界评论 王正林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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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工作时,他的独立承担风险指数就为2.4~4.0。这说明,企业越小,人才们独立承担风险的指数越高。原因在于:
大企业人才们在决定去留的问题上更加瞻前顾后。因为有勇气舍去优厚的待遇和良好的工作环境,开辟全新事业的人才,只是极个别的。
在大企业中,企业的技术和商业秘密,并不是集中掌握在某一个人或某几个人手上,它是由一个较大的群体掌握着的,某一个人所掌握的秘密非常有限。这部分有限的秘密即使被带走,对原有企业带来的影响也非常有限,而且无法单独成为实现自己更高期望值的法宝。
大企业的人才们已经基本上跳出了物欲的桎梏,看重的是全面地实现自我。不仅不必依靠自身所掌握的单一技术谋生,还可能从事与过去的工作内容毫不相干的事业,并成为原有企业在开展新事业上的合作伙伴。
中小企业培才如“养虎”
中小企业的核心技术都是“传家宝”,有城府很深的员工隐忍多年,就是为获得东家的“传家宝”后另立门户。可怜东家老板们不仅多年心血付诸东流,还演绎了养虎遗患的悲剧。
然而,中小企业的情形同大企业完全不一样。由于规模的限制,中小企业往往是围绕几个甚至一个产品而展开商业活动的。这些单一的产品,所涉及的技术相对单一,由几个人甚至一个人就能掌握。更由于中小企业对技术的依赖非常明显,这些技术一旦被带走,完全能够在短时间内生产出比原有企业质量更高的产品。这不仅会对原有企业以沉重的打击,同时,在短期内能够满足个人的私欲。
中小企业由于在综合效益上的劣势,外部的诱惑更能让人才们产生挑战心理,特别是自己所熟悉的成功实例,更助长了自己心理上的不平,使他们在决定去留的问题上变得那么义无反顾。
因此,在中小企业工作的人才中,跳槽或独立创业的可能性要比在大企业工作的高出很多。虽然中小企业针对人才跳槽制定了各种限制性的规章制度,但只能是单方面为避免 “人财两空”而采取的被动措施。
由于各国的劳动法规大多都是从保护劳动者的角度出发,一部分在中小企业工作的人才们,由于无法遏止自身的欲望,总能从中找到对自己有利的条文,达到自己既能跳槽,又有合理说法之目的。
特别是那些被中小企业老板寄予厚望的人才,因为老实能干深受老板信任,老板们将自家经过几年、甚至几十年积累下来的,被视为“核心竞争法宝”的各种技能和技巧,全盘传授予他们。这些人往往会在自认为时机成熟时,突然不辞而别,只留下老板们伤心欲绝又束手无策。
虽然绝大多数离开者都会在同老东家交涉时,信誓旦旦地保证绝不损害老东家的利益。可是,通常过不多久,市场上就会冒出一种与老东家工艺和质量完全相同的产品。而这种新产品的老板,正是那位不辞而别者。
老东家不仅市场空间被挤占,而且产品中某些本不能外传的微小缺陷,会被当作无情攻击的靶子,轻则使老东家遭受重大损失,重则使老东家濒临倒闭或破产。当原有企业的老板悔不当初时,损失早已无法挽回。
因此,日本的一部分中小企业,所建立的社内岗位招聘制度,尽管无法杜绝人才流失,但在一定程度上却让老板们稍稍感到宽心。
独特之一:大型企业人才“出向”
子公司当人才练兵场,日本大型企业不仅深谙循序渐进的人才培养规律,而且还共用资源、善用资源,用尽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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