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业化管理之《四项基本规则》
时间:2007年12月05日 作者:闫夫军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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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楚或不是自己职责等而推委责任。 9) “换位思考” 事件讨论过程中,公司提倡讨论人提出问题的同时,必须给出解决问题的具体建议,事件负责人具有最终决定权(如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除外);没有好的建议的情况下,不要提出太多问题。这样最容易激化矛盾,从对事转化为对人。 10)“结果第一” 对于企业已发生的问题,必须首先解决问题,然后再界定责任;先界定责任或者拖延不能及时解决问题的,不论何种理由,追究同等的责任。 《职业操守规则》 成功的企业职业化运营告诉我们,企业尊重个性,但是这种个性尊重是globrand.com基于职业操守之上的。良好的职业操守习惯会影响企业团队的运作,执行的效果和决策的产生。所以我们强调职业操守的重要性,要在企业内部形成尊重职业操守的氛围。当然企业内部职业操守内容众多,不同企业也有不同之处,下面几个方面属于共性的。 11)“没有任何借口” 对于自己承诺的事情,就一定要做到,并对承诺的结果负责,不允许有任何借口和理由;职业化规则要求企业内部地运营一切按规则或文化,不允许有任何借口,这一条在目前的众多企业中,是最难实现的,尤其是一些处在高速发展的民营企业,就更加明显。但是对于一个职业经理人来说,结果是压倒一切的事情,只要决定的事情就不会有任何借口,一切以事实和数据说话。 12) “对事不对人” 做事对事不对人,不允许互相指责;对于他人的服务请求,职责之内的及时处理,职责之外的给出建议,无法处理的提交上级;而不应该利用自己的权限通过对事来对人。多做“批评和自我批评”和“换位思考”。 13)“事实说话” 任何情况下,对他人提出建议必须摆数据,讲事实;对他人的提出的建议要虚心倾听,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要做无畏的口舌之争,“双赢 ”“多赢 ”应该是这个阶段的主旋律 闫夫军,globrand(全球品牌网)专栏作者,企业FS-PTP管理模式和FS-PDCP执行模式的创始人,计算机和工商管理双硕士,《易智》《聪慧》《中国企业战略咨询》《世界经理人》等杂志或管理社特约资深管理顾问师和专栏专家。《全球经理人》资深顾问,MBA资深讲师。专注于企业管理模式方法策划、战略规划、企业重组和流程再造和企业制度规划化等。曾接受咨询咨询的国内外著名企业数十家,运做企业两家。在各类管理杂志上发表管理论文数百篇,内容涉及到企业管理的防方方面面。主要著作有:《企业PS-PDCP操作实务》、《企业管理者意识》、《如何突破企业管理的瓶颈》等。联系邮箱:boggyyan@yaho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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