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研究:浅论企业团队的概念及应用
现在经常听许多人讲团队,特别是讲企业团队,如何如何等。但在笔者看来,这些是对团队或企业团队概念的泛用或滥用,有张冠李戴之嫌。这里笔者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分析澄清,与读者共享之。
盖兹贝克与史密斯 (1991) 曾评论过,并非所有的团体都是团队 (not all groups are teams),两者之间有其差异性,如表一所示。他们指出,团队与团体基本的差异在于团队的队员是对其是否完成团队的共同目标一起承担成败责任,成则分享利益,败则分担责任,而团体则否。再者,团队的最后成果是经由全体团队队员共同贡献心力所完成的,而且这个成果绝非个人可靠单独力量来完成。
巴克荷兹等人 (Buchholz et al., 1987) 则从共同目标 (common goals),责任分享 (shared responsibilities) 及团队成果 (outcomes)的观点来区别团队的三个发展阶段,以区别一群人、团体与团队的不同。巴克荷兹等人 (1987)认为,团队是目标导向的,团队队员不仅了解团队的目标,认同团队的目标,并以团队目标做为其行动与决策的中心。除此之外,团队队员共同担负团队成败责任,团队队员视团队目标的达成为团队集体努力的成果。所以团队队员体认到团队整体达成的成果必大于个别达成成果的总和 (the whole is greater than the sum of the parts)。沙勒斯等人 (1992)则认为,团队与团体的差别,在于团队的工作完成需要团队队员彼此交换工作讯息与资源和协调工作活动。沙勒斯更进一步强调团队队员的相互依存性是区别团体与团队的主要要素。唯有团队队员具有相互依存性,才能使团队队员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去完成团队的共同目标。
从这些差异性,我们不难区别何者为团体,何者为团队。举例言之,在一个班级内一起上课的人可说是一个团体。老师扮演着领导者的角色,学生着重的都是个人的成绩表现,老师评鉴学生的表现也是以个人的成绩为主。这个班级的目标也是与学校的使命相同,但这个班级的学生之间,并不具有不同知识、技能或经验,也就是不具相互依存性(参考:沈宗南、张京宏《蓝彻斯特战略在中国》(基本篇),上海世新进修学院教学试验研究所,2006)。因此,这个班级只能称为团体而非团队。
笔者认为,形成企业团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共同的奋斗目标(理想或价值目标);
2. 严密的组织和分工;
3. 成员的心理归宿和制度保证;
4. 共同的纪律原则;
5. 利益和风险的契约约定;
6. 身份识别及安全感确认;
7. 内部关系处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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