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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产改革的路径探析

时间:2007年12月05日  作者:饶润平  点击:   加入收藏   有效营销

 前不久,国家烟草专卖局下发了《关于调整兰州卷烟厂等8家卷烟工业企业管理体制的通知》,决定将兰州卷烟厂、哈尔滨卷烟总厂、深圳卷烟厂、延吉卷烟厂等8家地方卷烟厂与地方烟草专卖局实现工商分离,调整为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管理。
  
 这是国家烟草专卖局第一次如此大规模收编地方烟草企业,暗示了2005年烟草业的联合重组将在省际间大规模地展开。届时,“大企业、大品牌、大市场”的战略要往更高水平推进,“地方专卖”要向“国家专卖”转变,但是,烟草改革“拟市场化”的弊端,也将在更高的层次上表现出来。
  
 “拟市场化”的困境
  
 烟产改革的“拟市场化”,即在烟草专卖制度基本不变的前提下,通过人为制度安排,逐步打破地方垄断,建立起模拟的竞争市场,最后促成“大企业、大品牌、大市场”局面形成。现实中,它表现在国家局对专卖制度的一些边缘突破上,如产量指标的有偿转让、工商分离以及联合重组等。
  
 实践证明,“拟市场化”确实起到过积极作用,但它在解决一些问题的同时,又衍生出了另一些问题,最终反成改革障碍:就计划指标的有偿转让来说,有研究认为,它在促进效率的同时,也起到了保护落后、排斥竞争的负面作用;从工商分离来看,它在打破以各地市为中心的地方保护的同时,又形成了以省级地方政府为中心的新一轮更高级的地方保护。而对于联合重组,有关人士更是担忧,它将造成更大范围、更高强度的区域壁垒。
  
 原因在于,“拟市场化”最终回避不了依托于专卖制度刚性上的过多非市场因素参与到资源配置中来,使以价格形成机制为主体的市场规律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因此,条件成熟时,必须对专卖制度进行改革。
  
 当然,国家局一再强调,专卖制度短期内不可能松动,但长远来看,这好像是一厢情愿。入世谈判中,中国与烟草有关的承诺共有三个:一是关税逐步减让;二是许可证和配额取消;三是特种烟草零售许可证取消。值得重视的还有:禁止随意性贸易限制;减少并限定政府的价格补贴;以透明和可预见方式施行进口许可;逐步放松服务及投资管制。
  
 因此,专卖制度不是变不变的问题,而是变的方向和时间问题。由于烟草制品的特性,国烟市场不可能完全市场化和自由化,但是,根据国外(如日本)的一些改革经验和业内专家的探讨,专卖制度由行政垄断向经济垄断转变却不失为一条最优路径。
  
 而且,在通往这条路径的方向上,形势告诉我们,除了渐进、适时地让更多的市场主体参与进来,我们似乎别无选择。
  
 三龙治水,烟草之道?
  
 2004年初“特零证”取消,全国400万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零售商可以卖外烟了。由于这一政策,据拱北海关最新的统计资料显示,2004年广东口岸进口卷烟13.9亿支,价值2766.6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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