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价值与地域价值——茅台酒引出的话题
黄天舜同志最近在《贵州日报》上发表了一篇文章,题目是《茅台镇的品牌价值》(载于2000年1月4日),文章就地域品牌价值问题提出了种种见解,但有些观点不敢认同,特与天舜同志商榷。
(一)
地域的品牌价值不是空中楼阁,而是建立在坚实的产品品牌基础上的。这个产品品牌基础有时需要几代人,甚至几十代人的共同努力才能建立起来,尤其是名优传统食品,即使是现代工业产品也要有若干年创名牌、得名牌的过程。比如说白兰地酒属世界酒种,生产企业和国家很多,但最有名的是法国科涅克地区的白兰地;威士忌也属世界性酒种,生产企业和国家也很多,但最有名的是苏格兰生产的威士忌;中国白酒最有名的是“贵州茅台酒”。茅台酒具有历史悠久、生产工艺独特、科学、合理、规范、标准,产品质量优良、信誉度高、营销有方等特点;对原辅料、区域、工艺有严格的要求,甚至是苛刻的要求,离开了这个区域就生产不出这种相同的酒。其它名优传统产品,尤其是食品也是如此,如北京烤鸭、南京板鸭、天津狗不理包子、花江狗肉等等。由于产品品牌价值的基础好,所以地域品牌价值就高,地域的知名度就高。地域品牌使用得好,将会促进地域经济的发展,使地域品牌价值升值,也使产品品牌价值进一步升值。相反如果产品品牌基础扎实,但地域品牌没有使用好,则将会使产品品牌价值和地域品牌价值下降,地域经济衰退。
(二)
地域品牌价值和地域知名度是不同的,地域品牌只能建立在相应的驰名(或知名)产品的品牌的基础上,比如说科涅克白兰地、轩尼诗白兰地,人头马白兰地是驰名品牌,所以使科涅克的其他白兰地也很出名,因此科涅克这个地域品牌价值就很高,但科涅克的葡萄酒就不出名了,用在葡萄酒上这个地域就不值钱了。科涅克这个地域的知名度高,当然也会对其他产品带来一定影响,也会对地域品牌价值产生一定的影响,这里面就有一个主和次的问题,就有一个“保”和“带”的问题,决不能“主”、“次”不分,“保”、“带”不分。
就茅台酒和茅台镇而言,贵州茅台酒因茅台镇而得名,而茅台镇的品牌价值是因当地名酒的出名而升值的。贵州茅台酒的出名是因茅台酒的特殊工艺造就了茅台酒的特殊品质决定的,贵州茅台酒是酱香型的鼻祖。白酒的产品质量是和地域有很大关系的,十七种国家名酒中酱香型的三个国家名酒都在长江以南,但也因所处具体区域不同而产品质量有很大差距,而九个浓香型国家名酒均在长江和黄河中间,但也因所处具体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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