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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定位不倒翁 – 万宝路香烟

时间:2007年11月27日  作者:叶正纲  点击:   加入收藏   有效营销
宝路列为全球最有价值品牌的榜首,品牌身价高达320亿美元。同年,曾是“万宝路男人”的代言人,已到肺癌末期的韦恩.麦克劳伦(Wayne McLaren),突然出现在万宝路于维吉尼亚州瑞奇蒙所举行的股东会议上,恳请公司限制香烟的广告活动,当时的总裁麦可.麦尔思(Michael Miles)回答他:「我们为你的病情感到十分难过,但在不清楚你的病历背景情况下,我们不能给你任何进一步的评论」。
  
     没多久,麦克劳伦与另一位产品代言人大卫.麦克林,相继死于肺癌,但“万宝路男人”的品牌印象在人们脑中,依旧是不变的“万宝路男人”。尽管美国政府早在1971年即已明令禁止香烟产品上电子媒体广告,“万宝路男人”仍活得好好的,毫发未伤,广告反而转向平面及户外媒体,散布于全美各地。
  
     “万宝路男人”并未因政府的广告禁令及相关限制,而中箭落马; 主要是万宝路这八十多年来,始终维持着一贯地品牌印象,早已深入人心,并形成了代表美国消费文化的一种抹不掉的图腾。
  
     近年来,菲立普.莫里斯烟草公司旗下的品牌,行销全球 180个市场,在美国拥有38%的占有率,同时也是世界的烟草产品销售冠军,全球最有价值品牌排行榜名列第十位。
  
     作者叶正纲,中国台湾台北市人,globrand(全球品牌网)专栏作者,上海睿群商业不动产开发&品牌行销研究室总经理,欢迎您与作者探讨您的观点和看法,电子邮件: anzhou@21c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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