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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及其策略策划

时间:2007年11月27日  作者:陈国庆  点击:   加入收藏   有效营销

  
     (3)防御注册
  
     据国际商标协议和我国商标法,要对商标的相近音域或图形的商标进行防御性注册,如娃哈哈,便同时注册了娃娃哈、哈哈娃等商标;红桃K,同时注册了红桃A、黑桃K、红心K等商标。
 
  
     三、商标使用策略
  
   企业使用商标往往采用如下策略:
  
   (1)亲族商标策略
  
   或称同一商标策略,企业将生产经营的各种产品都以同一种商标进人市场,这种策略适用于价格、品质、目标市场大致相似的产品。
  
   (2)单一商标策略
  
   企业将生产经营的各种产品分别采用不同的商标进入市场,这种策略有利于对产品起隔离作用,即使某种新产品失败了,也不致影响其他产品;同时有利于吸引不同的消费者,扩大消费额。
  
   (3)更新商标策略
  
   更新商标可采取骤变的方法,也可以采取渐变的方法。以使消费者产生产品质量不断提高,企业不断进步的积极印象。
  
     (4)不变商标策略
  
     企业对老字号传统产品长期固定使用原有商标,以显示该产品为正宗传统产品。
  
     四、商标管理   
  
   我国商标萌芽于东周时期,河南浙川、汝阳一带酿酒者用自己姓名“杜康”作为标记,以区别同类产品的不同生产者。我国发现最早的成形商标是北宋济南刘家功夫针铺的白兔商标;明清以后,商标使用较普遍如景泰蓝珐琅制品、盛锡福帽子、张小泉剪刀、同仁堂虎骨酒、六必居酱菜、陛联升布鞋等,对商标的管理则是更后一点的事。
  
     商标管理始于欧洲产业革命之后,1803年法国“关于工厂、制造场和作坊的法律”是最早涉及商标管理的法律。该法律把假冒商标定为私自伪造文件罪。1857年,法国正式制定《商标法》,规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罪判处500~15000法郎的罚金并处以3—5年的监禁,对屡犯者从重加倍处罚,法庭没收假冒商标及制造商标的侵权工具。
  
     1905年英国颁布商标法,历经三次修改,现对侵害商标专用权罪的判处罚没和赔偿金没有具体数额,由法院判决。美国对商标侵权者,法院可作出赔偿高于实际损失的裁决,至多高出损失额的3倍,并可判监禁、罚金、没收销毁货物、吊销营业执照。
  
     我国于1983年起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已成为世界商标大国之一。截至1995年底,国内有效注册商标43万件,外资企业在国内注册商标10万多件。
  
     商标管理主要有以下内容:
  
     ◎受理、审查、批准、注册商标;
  
     ◎运用法律手段保护注册商标免受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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