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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医院营销,是该好好策划自己了!

时间:2007年10月31日  作者:于斐  点击:   加入收藏   有效营销
要战略手段时,它也引发了社会和公众的广泛质疑。因为一些医院逐利心切,广告严重失实,误导了消费者,使得民营医院的名声大损,甚至有的还失去了生存权。

  今年1月份正式生效的《新广告法》对医疗广告内容作了明确限制,不少医院的广告都必须停播或重新制作。如表现形式不得含有以下情况: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而这些,却恰是医疗广告最常用的手段。

  据了解,广电总局这次下达的禁播命令主要还是在贯彻《新广告法》的一些内容,属于执行监督职能。

  按照广电总局的通知内容,查处的重点放在地方电视台播发的硬广告内容,明确停播和纠正四类违规广告,包括:内容虚假、格调低俗的医疗、药品、性保健品广告和各类暗示性广告;播放影视剧时违规超时、超次插播广告——有的电视台播出一部电影时,竟插播8次广告,时长达20多分钟;游动字幕广告、挂角广告及不良短信和声讯服务广告;以及转播其他台节目时,违规遮盖、覆盖和替换他台的广告。

  新医疗广告对广告的内容也作了明确的规定:不可以直接宣传医院的特色和疗效——而民营医院基本分为两大类,一个是专科医院,按照治疗的门类分类,另一类是整容整形医院。

  中国国际健康科学研究院专家指出,在中国涉嫌虚假的医疗广告中,80%以上来自民营医疗机构。这种严重的虚假广告现象导致了民营医院的“诚信危机”,而危机一旦产生,就要花费很多的时间、金钱和精力去弥补,再有不慎,就会导致医院土崩瓦解!

  劣势三:国家政策带来不公待遇

  清华大学当代中国研究中心有位教授说,中国的公立医院占有两个体制的好处,他们既占计划经济体制下垄断的好处,又占市场经济体制下赚钱的好处.显而易见,双方的竞争是不对等的.就目前来看,全国80%的医疗资源集中在大城市,其中的30%又集中在大医院.因此,根据国家的政策,民营医院属于营利性医疗机构,不仅得不到国家的财政补助,而且还要承担纳税的义务,为了挽留人才他们还必须支付比较高额和优厚的薪酬福利,因此,这类医院的经济压力一般都比较大,如果经营不善或决策失误将会给医院的进一步发展带来极大的不利。同时,民营医院属于新兴事物,因而在消费者的观念上还没有被完全接受,这需要一个时期的巩固。再加上长期以来,我国形成了卫生行政部门“办医院”的格局,虽然国家一再提出卫生行政部门要由“办医院”向“管医院”转变,但这毕竟要有一个过程。所以,卫生行政部门在执行政策上可能对公立医院相对宽松甚至是照顾一些,事实也的确如此,我国公立医院最大的支出却是所谓的“三片”:药片、铁片(设备)、瓦片(基建)。人力资源所占比例不到20%,而这其中很大一部分还是行政和后勤人员。而对营利性医院就会严格一些,这种执行政策的相对不公平,也会影响到营利性医院在市场中的竞争。

  综上三点所述,民营医院在发展过程中会遇到如上种种困难,因此就需要在发展前期有专业的策划公司来帮助民营医院制定系列策略及规划发展方向,同时帮助民营医院在发展过程中如何有效地诠释国家对民营医院方面的法律法规,真正做到与公立医院“并驾齐驱”!

  民营医院,创新决定出路!

  纵观民营医院的发展,虽然有种种困难,但是还是有适应历史发展的优势存在,具体表现在如下方面:

  民营医院属于营利性医疗机构,这类医院的管理体制比较新,运行机制比较活,特别是在用人方面与公立医院相比有其特有的优势;由于国家对营利性医院实行市场调节价,医院可根据实际服务成本和市场供求情况自主定价,因此,这类医院在一些高新医疗技术项目和特需服务方面可以灵活自主地定价,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更符合市场规律,也更容易获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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