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价值营销--从4P到0P
时间:2007年10月23日 作者:秦合舫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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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营销的大概对两个理论都不会陌生,一个是定位理论,一个是4P理论。经典的定义,认为定位就是在消费者心目中确立企业或产业与众不同的位置,给消费者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象;而4P则是通过产品(Production)、价格(Price)、渠道(Place)、促销(Promotion)几个要素之间的合理组合形成营销竞争力。其实定位和4P之间有相互衔接的关系,定位的作用在于市场发现,4P的作用在于市场实现。现在一些营销教程把4P进一步扩展到10P(或11P、12P),另外的P实际上就是营销过程中的定位活动的细化和分解。
4P被认为是从厂商自身的角度概括的营销组合,进而被演化为从消费者需求导向出发的4C理论,即产品转化为消费者价值(Consumer),价格转化为成本(Cost),渠道转化为便利(Convenience),促销转化为沟通(Communication)。但无论是4P还是4C,其实我们都可以发现,认为消费者价值只是在产品身上,而渠道和促销是做为价值实现的“桥梁”而存在的。
这种划分的结果就是和营销有关的开支在企业会计中是以费用而不是成本的方式而存在。这意味着在企业经营活动中,营销活动的开支并没有对应的凝聚为消费者价值,而只是企业为了实现产品销售而必须支出的一项额外费用。
这项费用横亘在厂商和消费者之间,即没有给消费者带来价值,也没有给厂商带来收益,以经济学的供求关系曲线分析,实际上降低了交易双方的“剩余价值”,并导致潜在的交易量萎缩。
那么很容易的我们就会想到一种选择:想法降低交易费用,即如何以较低的营销成本来实现同样的或更大的销售。但实际上还可以有另外一种选择,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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