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与广州之间的平行线:万科VS保利
时间:2007年10月13日 作者:周文明 尧飞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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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还叫深圳现代企业有限公司的万科首先进行股份化改革,原公司的1300万元资产国家占60%,职员占40%,公开募集社会股金2800万元,其中1000万元为特别人民币股,由境外投资者购买。同时,公司定名为“深圳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至此,万科完成了国有性质到民营性质的蜕变。 同年11月,万科参加了深圳威登别墅地块的拍卖,以2000万的入场券进入了房地产行业。而后的万科势如长虹,在改革开放的大旗下,不断进入新的行业,连锁零售、电影制片及激光影碟都是其进军的领域。 1991年,万科制定了“综合商社”的发展模式。综合商社是指以商贸为主导、兼顾金融、制造、运输业等多种经营的超大型公司。按照新的蓝图,万科将贸易、工业、房地产、文化传播作为万科的四大支柱,此时的万科意气风发,走着多元化、跨地域的路,做着伟大的梦,此时的王石在电视上慷慨激昂的讲着对零售业前景的看法,此时的万科和王石都有点感觉自己无所不能。 过度的多元化是一个最容易犯的错误,同时也是一个最难改正的错误。尤其对于年轻的企业来说,往往是致命的,而此时的万科已经走了这一步。 1993年对于万科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年, 1月份万科管理层召开了会议,对公司自1988年公开发行A股以来的发展进行了总结和反思。当时这仅是公司一次普通的内部会议,在今天看来却成为万科发展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会议。会议的结论是万科放弃以综合商社为目标的发展模式,提出了加速资本积累迅速形成规模的发展方针,并确立了以城市居民住宅为公司的主导业务。此后的万科在经历多年的“加法”之后开始了其“减法”战略,直至2001年转让万佳,万科历经多年的专业化战略调整已全部完成。 保利地产前身为广州保利房地产开发公司,成立于1992年8月,原全资隶属于中国保利集团。保利集团是经国务院批准,于1993年2月在保利科技有限公司基础上组建起来的大型企业集团,现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155家大型中央企业之一。作为保利集团的一员,保利地产是保利集团房地产业务运作平台,由于其浓厚的官方背景,使得其在某些方面具有其他企业不可比及的优势。 保利的前10年是在广州度过的,这十年对保利地产来说也是一个加法的过程,其立足广州,深度发展,完成了公司进行房地产开发的资本和经验积累,培养了第一批专业的房地产开发和经营队伍。保利地产自1998年连续5年被评为“广州市房地产30强”,综合实力前10名;2000年至2002年,连续三年位列广州市1000多家房地产企业前三强,一系列荣誉伴随保利地产走过了最初的十年。这十年的高速成长并不仅仅使保利地产成为广州房地产龙头企业,也为其布局全国的战略转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十年后的保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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