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创意
时间:2007年10月06日 作者:佚名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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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要尊重民俗,回避忌讳。
商标创意除应尊重法律、讲究艺术外,还要充分考虑风俗习惯。有些词汇和图案在本地或本国为人们所喜爱,但在少数民族地区或国外恰恰为人们所反感。如日本人忌荷花,意大利人忌菊花,信奉伊斯兰教的地区忌猪或与之相近似的熊猫等动物图形,还有的国家认为“3”是个不吉利的数字,连影剧院的座号也逢“3”即空。使用忌讳文字与图形商标的商品,其销售市场是可想而知的。
(4) 要适应消费心理,刺激消费欲望。
适应消费者心理的创意商标, 有助于产品的营销。
如电梯上使用的“迅达”商标,乐器上的“百灵”商标,均能给人联想,给消费者精神上以愉快感。反之,如在饼干等副食品上使用“云石”商标,尽管“云”柔和而轻盈,但与“石”并联使用,即“天外来石”之意,其坚硬可想而知,岂能不使消费者望而却步。
(5) 要更新观念,打破旧传统。
过去人们多以花鸟虫鱼、名山大川、亭台楼阁、吉祥字词作为商标使用,这些图案和文字既无独创性、显著性,又易造成近似。因此,要打破传统观念,向无含义的文字、图形商标要深度。既有利于长期使用不过时,又可避免与在先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比较容易获准注册。
<补充>商标应具有独创性,即创意奇特,匠心独具,令人过目难忘,能够与他人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注册商标相区别,具有唯一性的商标或服务标记。
如“奔驰”牌汽车的“方向盘”图形商标,其商标不仅是对商品的暗喻,简直是对商品的注释,让人观其商标,即可联想、猜测出其商品。
又如“雪碧”饮料商标。使人在夏日里如同见到冬天晶莹碧玉般的白雪,令人精神为之一爽,好不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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