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流提示 - 记录工作中的点点滴滴!!!

商标的国际对等原则

时间:2007年10月06日  作者:佚名  点击:   加入收藏   有效营销

过去外国商标到我国注册,一是要求申请人所属国与我国订有商标互惠协议,二是要求送交已在本国注册的证件。这个规定自1978年起改为按对等原则执行,即对方国家对我国商标前去申请注册,有什么要求,我国也要同样要求,如果对方国家无什么要求,则我国也不提要求。—按对等原则办事,是近年来国家之间相互接受商标注册的一种较普遍的做法。

注意:本网所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上一篇:全包装注册
下一篇:商标互惠协议
站长黑板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