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宗庆后“怒辞”浅谈董事长专政的嬗变
宗庆后“怒辞”
应当指出,所谓的董事长专政与宗庆后的“怒辞”没有直接的关系,但是这并不防碍我们将两者在“务虚”的领域联系起来加以分析。假如宗庆后能够成功实施董事长专政的话,他就不必愤而辞职;而他愤然辞职,要么说明董事长专政不存在,要么说明对于董事长专政的治理并非做不到。宗庆后作为董事长愤而辞职,说明达能与娃哈哈合资的公司里有人“不听话”,不能由他一个人说了算。且不论背后的动因谁是谁非,仅从决策表层来看,董事长“专政”就碰到了挑战。
实际上,作为社会意识的沉淀,董事长专政在大多数公司难以避免。在与达能公司合作之初,宗庆后就非常看重董事长这个位置。当时娃哈哈集团与韩国孝农株式会社已经有了一段4年的“跨国婚姻”,虽然双方各持股50%,但是韩国公司委派的人出任董事长,宗庆后出任副董事长。1994年4月增资后,中方持股65.8%,外方持股34.2%,但董事长仍然是外方委派的韩国人。也许由此带来的不方便,促使宗庆后在1995年接洽了当时正欲开拓中国市场的达能,基于之前合资的经历,宗庆后在与达能的谈判中始终将董事长这一最高决策人的职位抓在手里,直至答应将娃哈哈品牌转让给合资公司。1996年,韩国孝农株式会社将其34.2%股份转让给达能后,宗庆后成功地成为了新“家庭”的主人,出任董事长,同时也进一步加强了其在原100%国家控股的娃哈哈集团“国退民进”改制过程中的实际控制力。
宗庆后在辞职信中对与达能合作的11年2个月的过程进行了反思,感到“与不懂中国市场与文化的董事合作是相当艰难的”,因为达能董事永远有理,随时可以把刀架在其头上。这是否意味着达能董事不谙董事长专政的潜规则尚不得而知,而在此之前合作之所以没有破裂,除了与过度宽容、与人为善的“民族特性”有关之外,实际行使着控制权可能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非合资企业”的形成便是一个证明。宗庆后认为正确的方案,在屡屡遭到达能董事否决的情况下,为了合资公司的发展,“本人也只好干了,否则我如何履行作为一个实际经营者为股东创造利益与回报的责任”。在这里,作为董事长的宗庆后认为自己扮演的是“实际经营者”的角色,就与上诉董事长专政的特点有一定的相似之处。
宗庆后“怒辞”的直接导火索,是达能公司欲强行以40亿元人民币的价格并购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达56亿元、2006年利润达10.4亿元的非合资公司51%的股权。如果不是在“太岁”头上动土,宗庆后即使不能制止,也不必大动肝火。如果没有什么隐情,法国的达能公司是没有什么借口在中国境内强行低价并购任何一家公司的。相关公司完全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而不必在达能与娃哈哈合资公司的“家天下”里决一雌雄。据达能与娃哈哈合资公司内部传来的消息,多年来,宗庆后一方虽然没有51%的股份,但实际上是控制者;达能虽控股51%,却常常遭到经营管理者的排斥。除了利益的短长之外,双方都觉得失去了尊严,作为宗庆后一方,这大概也是他“怒辞”重要原因之一。
几点另类启示
宗庆后的斯德哥尔摩之旅或许是漫长的,具有国际权威的仲裁结果尚需时日,或许宗庆后不会承认自己有什么董事长专政的情结,但是一个大股东与自己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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