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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开玄虚识品牌,观念对路必有大出路

时间:2007年10月01日  作者:周晓烨  点击:   加入收藏   有效营销

 前阵子,安青虎先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局长)在接受媒体访谈时发表了对品牌的看法:品牌就是商标。
  
 轰!一石激起千层浪,安先生的看法招来了激烈的反对意见。想想也是,要是品牌就这么简单,咱们品牌服务业的技术含量也太低了吧?谁去注册一个商标,不就拥有品牌,拥有成功了?
  
 笔者却要说,99.99%赞同安先生的看法!理由稍后道来。
  
 对品牌有这样那样的看法是正常的,应该倡导不同的声音出来,不过品牌玄虚化的现象其积也深,其重难返。诸如产品是起点,品牌是终点;产品容易被竞争者模仿,品牌则是独一无二的;中国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品牌……等等言论,还有一箩筐的品牌术语、名词,听着都挺玄乎,玄乎得叫人晕到死,不成活~~
  
 其实哪有那么复杂。人为的复杂化不利于很好的利用品牌,为企业发展造福。
  
 笔者认为,过去对品牌的认识存在着重大盲区。定义下到了枝枝蔓蔓上面的就不说了,大多终极追问者,只问它的本质是什么,一元化的看待之,殊不知除了根本属性,它还有很重要的一个衍生属性。两个属性的作用是不同的,必须“甲属性,甲作用”+“乙属性,乙作用”全面认识,才不至于各执一端,互相踩扁。
  
 品牌的根本属性简单的简直“不值一提”,就是符号,通常表现为名称、标志,或两者的组合。
  
 支持的说法大家都耳熟能详了。从起源看:品牌的英文单词brand源自古挪威语 brandr,意思是打上烙印,用来区分不同生产者的产品。从权威组织的观点看,美国市场营销学会认为:品牌是一个名称、术语、标记、符号或设计,或者是它们的结合……
  
 那么,品牌符号有什么作用呢?消费者以之区别不同生产者的产品,也方便认牌购买;企业则凭之拥有销售产品的收益权。
  
 商标,正好也起着这样的作用。所以安青虎先生说品牌就是商标,笔者大力赞同!
  
 为什么不完全支持,还剩0.01%呢?这是因为现实中,品牌符号虽然多数以商标的形式出现,但只要能起到商业识别、代表销售收益权的作用,即使没注册成商标,也算品牌,只不过一旦被冒用,企业权益就不能像商标那样比较好的得到法律保护了。
  
 瞧,品牌就是商标,不是很简单吗?不过,如果对品牌的认识就到此为止,那咱们品牌服务业的技术含量倒真和注册中介差不多了~~
  
 正如安先生所言,“……使其成为市场竞争的利器,就必须在商标内涵的各个方面作出不懈努力。”“商标内涵的各个方面”,正好点出品牌除了根本属性和作用,还另有文章!
  
 品牌另一个非常非常重要的属性,叫做象征属性。它由符号属性衍生而来。
  
 在品牌符号上面,承载着消费者对于和这个符号有关的,包括产品、企业、广告等等的一切认知和感受,这种承载的特性就是象征属性。
  
 换句话说,消费者有什么印象和评价,都会记在品牌名称的帐上,产品有口碑是它的,服务很糟糕,也是它的。
  
 说到象征属性,大家是否想起一个人——奥格威?是的,大师生前早就指出:品牌是一系列错综复杂的象征,它是品牌属性、名称、包装、价格、历史、声誉、广告方式的无形总和。品牌同时也因消费者对其使用者的印象,以及自身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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