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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通酒是一把双刃剑!

时间:2007年09月10日  作者:李红辉  点击:   加入收藏   有效营销
rget="_blank">终端可能会用流通酒来代替其他本来已经销售的很好的高品质高毛利酒,对于厂家来讲,这相当于自相残杀。  

  如何正确操作

  既然流通酒实际上是一把双刃剑,那么在实际的操作上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或者说应该怎样正确操作流通酒呢?

  1、 流通酒是一种战术而不是战略。流通酒本身所具有的一些特点决定了它只是一种战术安排而不是一种战略决策。价格低,决定了流通酒虽然销量很大流通很快但是利润很单薄;品质相对较低,这对于建立品牌的美誉度和忠诚度是没有好处的;攻击力强,但同时也是一把双刃剑,容易误伤自己的高品质酒以及麻痹渠道和销售人员的思想;因此,啤酒生产厂家不能因为流通酒的一时成功而忘了公司的战略,躺在流通酒成绩的枕头上睡大觉,而应该利用流通酒的成功来带动主打高品质高毛利酒的销售;

  2、 流通酒是为主打酒服务的,是主打酒的补充,而不能代替代表公司形象和战略的主打高品质酒。流通酒快速切入市场建立渠道,是为了下一步主打酒进入市场,流通酒提升销量,是为了打击竞争对手并保护主打酒,完善市场覆盖。在非常市场,流通酒先行是为了给主打酒开路,在成熟市场,流通酒是主打酒的护卫,用流通酒代替主打酒的行为是自杀的行为;

  3、 不能用公司的主品牌,建议用公司的副品牌或者子品牌。流通酒由于采用的是特殊工艺或者减少了原料的投放,其酒质不可与公司的主打酒同日而语,如果流通酒跟主打酒用同一个品牌势必会影响到主打酒在消费者心目中已经形成的良好印象,因此,建议新推出的流通酒采用子品牌或者副品牌的方式,以区别于采用主品牌的主打酒,比如金威啤酒推出的流通酒采用过的“新生活”、“2008”等子品牌。

  4、 流通酒应该与高品质高毛利酒的销售挂钩。厂家推出流通酒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让它掩护、带动高品质高毛利的销售,使市场销售量和利润共同提升。但在现实情况下,由于流通酒价格低、流通快、资金回笼快、操作简便,业务人员和经销商都更愿意去销售流通酒而忽视了其他高品质高毛利酒的销售,厂家碰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聪明的厂家应该将流通酒和高品质高毛利酒实行捆绑销售,比如,一个经销商一次提货1000箱流通酒必须同时提货500箱其他非流通酒特别是那些高品质高毛利的酒。

  5、 流通酒值适于投放在特定的消费群体、特定的消费区域(或环境)以及特定的渠道终端。流通酒不能采取天女散花的方式广泛投放,而是要集中投放在特定的消费群体、特定的消费区域以及特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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