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门子贿赂案中的“毒品”恶果
如何从道德层面上解决商业贿赂?
我们刚才提到只有解决了商人的价值观,商业贿赂才能从根本上杜绝。那么一个新的问题又出来了:怎么才能培养商人正确的价值观?
要想彻底矫正商人的价值观,我们必须先搞清楚商人的基本特性:合法的范围内追求最大化经济效益。好了,现在我们再看另外一个现象:为什么买奔驰汽车的商人越来越多,偷奔驰的商人却很少?买奔驰能够张扬自我价值,从而满足自我需要;偷奔驰违反法律,不但无法张扬自我价值,还要进监狱。我们从这个逻辑关系中就可以看出,不是商人没有是非观念,关键是看你怎么引导?谁去引导?引导谁?
这个时候我们必须要用一个符合正确价值取向的新的榜样取代胡雪岩,这个榜样必须是个拥有大多数商人羡慕的财富,这个商人最好是新经济的代表,因为新经济对官僚体系的依赖性相对比较低,这个新榜样赚取财富的路径非常透明,容易让大多数商人确信不依靠商业贿赂不但能够赚取比商业贿赂更多的财富,而且能够得到更多的荣誉和社会地位。由于榜样的作用,再加上商人的基本属性以及正在日趋完善的法律体系的制约,相信阳光富豪慢慢会越来越多,靠商业贿赂获取财富的人会逐渐减少。
在商业社会里,企业家是商人中的精英分子,精英分子对社会的道德体系和价值体系都具有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和历史责任。目前一个大家无法回避的现实是企业家和公务人员是商业贿赂高发群体,而企业家通常又是行贿的主体,所以每一个企业家都必须面对和正视商业贿赂的社会危害性。既然每个企业家都希望公务人员个个清廉,那么我们企业家能不能再“清高”一点?我们能不能多在商业模式、盈利模式上花费一些时间和精力?别整天琢磨着如何收买张三或李四。我们能不能堂堂正正、光明正大地享受财富带给我们的快乐?我们能不能在任何时候都不再心惊肉跳?因为我们问心无愧!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九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第三百九十条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三百九十一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的,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三百九十三条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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