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媒体:挣脱镣铐的起舞
时间:2007年08月16日 作者:马莹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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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
盈利
探索金钥匙的迷茫
据报道在神舟六号运载火箭发射升空后的短短2个小时内,涉及“神舟”、“神六”两个关键词的点对点短信量就达到6万多条,几乎相当于以往同一时间段短信数量的65倍。在手机用户指尖轻舞的同时,大笔的短信费、彩信费也源源不断地进入了门户网站、SP和移动运营商的口袋。但是偶然事件不能保证手机业务的稳定利润。目前无论是手机阅读还是手机视频业务,都没有明确找到自己的赢利模式。
在无线增值产业,服务提供商(SP)是连接内容提供商(CP)和移动运营商的一个“桥梁”。报纸、杂志、小说甚至网络都可以成为内容提供商,要获得赢利首先要提高用户制订彩信的数量,因此内容是吸引用户的决定性因素。但是仅靠彩信订阅的收入是远远不够的,以浙江手机报为例,即使发展到100万用户,对移动运营商来说一个月单纯彩信的收入还不及其他业务一天的收入。实现赢利应该是内容提供商、服务提供商和移动运营商三方合作的结果。空中网作为SP在成立半年就实现赢利是很好的值得借鉴的例子,空中网长期和大制作、市场影响力大的电影合作(《英雄》、《功夫》、《神话》),拥有包括电影视频片段和花絮、电影剧照、海报、音乐、对白、音效、剧情等独家无线版权,并将这些素材制作成很多适合手机娱乐的产品。它的成功吸引了包括移动运营商、手机终端以及其他内容商的注意,进而形成一条龙的共赢局面。除此之外,广告依然是最大的利润增长点,但是传统媒体的赢利模式能否可以置换到手机广告中,还需要在实践中根据手机终端的特殊性做进一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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