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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操到底该不该杀刘备?——中国企业竞争批判

时间:2007年08月09日  作者:罗建法  点击:   加入收藏   有效营销

  在开放的竞争体系中,那些不讲规则的竞争者往往失败,“得人心者得天下”;但是,在对抗竞争中,则往往需要不惜代价,中国企业往往混淆了开放竞争与绝对竞争,导致采用错误的竞争战略。

  在本土的语境下,从数千年的纷争中留下的政治、军事智慧中寻找制胜之道,成为企业界的潮流。一部列国相争史,就是一本企业竞争的教科书。

  前不久,在广州偶遇易中天《品三国》的现场售书会,在书中,易中天谈到,当年的曹操如果杀了投靠他的刘备,就没有刘备日后的崛起,势孤的孙吴集团也就无法与曹操抗衡,曹操就可以统一天下。易中天关于曹操杀刘备的评论,获得了广泛的认同,其背后的竞争思维,颇值得关注。

  其实,这是对于竞争的严重误读。将企业竞争简单地归结为对抗性的竞争,最后的结是血流成河,哀鸿遍野。事实上,对抗性竞争往往是企业发展阶段及整个行业特殊阶段的特例,企业更多时候面临的,是开放性竞争。

  绝对竞争与开放性的多元竞争

  认为曹操杀死刘备就可以统一天下的思维方式,在企业中普遍存在。而其最大荒谬,就是忽略竞争存在的基础,将对抗性竞争策略运用到开放竞争之中。

  东汉末年,面临的是群雄并起的乱局。除曹操之外,当时的袁绍雄霸北方,刘表拥数洲之地,更有孙吴集团坐断江南,其余大小军阀不下数十家。而曹操在群雄之中,并没有建立起绝对优势。天下处于开放式竞争之中。

  纵使曹操杀掉刘备,也无法保证以后不出现如刘备那样的枭雄,所谓“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不过是一种英雄惺惺相惜的台词。“生子当如孙仲谋”,后来的少年英雄孙权,在当时就没有入曹操的法眼。天下时刻处于变化之中,谁敢说使君之外,天下竟无英雄?

  曹操杀掉刘备也无法建立绝对优势,反使自己在开放竞争中失去道义优势,所以曹操不干。很多人之所以认为这是“黑心曹操黑得不彻底”,就在于没有看清楚开放竞争与对抗竞争的本质区别。有小聪明而无雄才大略。

  将对抗性竞争的策略用到开放性竞争中的思维误区,在国内企业中普遍存在。

  有一年美的召开空调营销年会,当时年会的口号是“美的美的,打倒格力”。从总裁到一线员工,群情激昂,一时之间,打倒之声此起彼伏,声震寰宇,响遏行云。

  而事实上,很多年过去后,美的还是美的,格力还是格力,谁也没有打倒谁。不仅如此,在美的与格力之外,更有数十个行业品牌。

  对抗性竞争的思维,表现在企业的具体行动上,就是好斗、嗜杀,必欲致对手于死地而后快。在市场竞争中,很多企业视竞争对手为敌人,大有“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之势。大家都不计代价,最后形成过度竞争,大家都没有好日子过。

  正如天下混战时期,有远见的竞争者总是注重收买人心,打造深厚根基一样,在开放竞争的格局中,对于企业最重要的事情,在于打造自身的核心竞争力与比较优势,寻找合理的行业定位。企业的对抗性竞争,更多的是戕害自身。在天下未定之前,那些残暴好杀的竞争者,往往以失败收场。

  对抗竞争的应用,主要使用于双雄对峙的行业格局,这个时候,只要打败了对手,就可以获得近似于垄断的市场地位,而在开放的,动态的竞争中,并不适用对抗性竞争策略。


  开放竞争中的绝对优势

  执大象,天下往。

  紧握日月旋转的感觉,不仅是帝王的追求,也是很多企业的目标。但是,很多时候,企业在开放竞争领域采取绝对竞争的策略,既是一种强悍,也是一种无奈。

  秦王扫六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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