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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破传统网络营销的“3C”模式

时间:2007年07月27日  作者:成功营销 李航  点击:   加入收藏   有效营销

如果没有电子商务类网站广告,在线广告或许还是停留在传统广告主尝试各种互联网广告的不稳定模式,并没有真正触及主流商业人群。而只有充分利用那些有针对性的、有商业价值的网站流量,才能更好为营销活动带来更大的价值回报。 有观点认为,中国和美国的互联网起点应该是电子商务,因为电子商务的繁荣促生了在线广告的繁荣,从而滋养了各种小型内容服务网站的诞生。 在中国,电子商务以及社区类网站的广告服务还没有真正大规模开始:在线广告总市场容量不足,且因为网站单位流量的廉价,品牌广告大量向流量大的门户网站集中。但易观国际提供的最新研究数据证明,网站的流量多少与网站的媒体价值大小并不能成正比。在2007年,阿里巴巴以及淘宝、携程这类垂直社区型网站开始了向广告营销服务领域发力。尽管它们并非绝对流量主导型网站,但它们的营销价值日益凸显,并在广告营销领域取得了不俗的成绩。 流量≠价值 传统的网络营销观点认为:网站的流量影响着媒体的价值和广告营销的效果,其精确计量单位已经进化到平均页面逗留时间、用户浏览行数,甚至使用月平均浏览网站的忠实用户。这些曾经是毋庸置疑的事实,从而使人们对大流量网站形成了近乎偏执的信任。记得有一部电影说过,“永远不要指望电脑屏幕上显示的东西是可靠的。”那么,仅凭网页底部每天更新的流量就能完全说明一个网站的商业价格大小与否吗?流量大的网站媒体价值就一定高吗?我们对互联网的价值认识似乎还停留在以往对传统大工业品行业粗放笼统的认识上,认为数量代表绝对的地位,而往往因为缺乏耐心,而忽略了互联网上一些真正有效率的“细分型网站”。 针对不同流量类型的网站,易观国际结合实际研究利用一个3C模型(如下图)对网站流量对应的网站价值作了分析。 模型图表明,网站按流量的大小可以分为三种类型: 第一种是内容型(Content)网站,内容的广泛性带来绝对的流量和广泛的用户群,以新浪、搜狐为代表,此类网站以品牌广告收入为主要营收。 第二种类型是社区型(Community)网站,网站流量来自于为不同的细分人群提供不同的服务,针对性强但绝对值少于内容型网站,以淘宝、携程等网络社区类网站为代表,此类网站以广告收入和增值业务收入为主要营收。 第三种类型是电子商务(Commerce)型网站,网站靠用户群的持续购买行为或对购买行为施加持续影响产生流量,网站流量最小但商业价值最高,以阿里巴巴为典型代表,网站靠在线营销和代理交易获取收入。 从网站所实际获得的交易规模来看,第二、第三类型网站交易规模远比第一类网站大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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