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袋论、分体论与共体论--家族企业的产权治理模式
在某种程度上说,“口袋论”这招够决绝,够狠,其出发点在于认定人性本恶,是对人的不信任。但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口袋论”恰恰又是最温和,最有人情味的处理办法,与其出事之后纠缠不清,最后反目成仇,不如开始就来个清汤水面。用一种分流的软性制度来防范人性中恶的一面。其做法与西方社会的社会制度设计原理颇为接近,也很符合中国传统文化,此所谓先小人而后君子。可是说,它是一种理性的残酷。也是一种理性的温情。通过“口袋”分流,最后实现在家族企业内部的利益共同体。笔者所知道的顺德某资产过百亿的企业,不仅女儿通过“口袋”分流,没有确定为接班人的儿子也被分流,以免接班人与其产生兄弟之争。
“分体论”是笔者在研究众多家族企业发展历程后,总结的一种家族企业治理模式。其要义在于家族成员共同创业后,当家族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自然出现产权的分离。在这方面,四川希望集团可谓代表。
刘氏兄弟的希望集团的创业过程颇能体现家族企业的起步历程。1983年,老三陈育新(刘永美)率先停薪留职, 第二个下海的是老二刘永行,老大刘永言于1986年辞职。 老四刘永好于1987年才舍弃铁饭碗,当时刘氏兄弟已拥 有财富千万。 虽然辞职分先后,可刘氏家业是兄弟四人共同创造的,他们的合作珠联璧合。哥儿们兄弟不分彼此,什么你的我的,亲情高于利益,一派其乐融融。被外界誉为刘家的“言行美好”。
可以说,在创业初期大家同甘共苦,着眼于共同的事业,而非个人的利益, 把产权搞得模模糊糊,有利于形成合力,将事业作大,等到事业成了气候,情况就起了变化,92年后,刘氏兄意识到民营企业的大发展的机会来了,有意实现多元化扩张,于是刘氏产业被划分为三个领域:老大刘永言向高科技领域进军;老三陈育新负责现有产业运转, 并且开拓房地产;老四刘永好跟随二哥到各地发展分公司,建饲料场。同时,老三陈育新与老二刘永行商 量,放弃“他俩占大股”的最初约定,以亲情为重,平均划分资产, 兄弟四人各占刘氏产业的25%股份。刘氏兄弟的共有资金也自然而然地出现分流。
共同的理想完成了,老三陈育新从公众场合隐退,又主动提出不作法定代表人,老大刘永言醉心于高科技攻关,兄弟们经过研究,决定由外向的老四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老二则发挥其管理专长。从此,开始了老二刘永行与老四刘永好之间的合作。
然而,随着兄弟俩各自的成长,共同的平台已经无法胜载日益滋长的个人抱负。本来两兄弟有明确分工,老二刘永行主内,老四刘永好主外。老二擅长内部经营管理和营销,老四擅于对外公关与谈判。 在公司内部,他俩桌对桌办公,共同决策,共同商量; 外出谈判,形影不离,一唱一合,相得益彰。合作三年,老二对外交往的潜质被开掘出来,老四也逐渐熟悉企业内部管理,各自均具独立操作企业的能力。这样,问题就来了,两个人都成长为帅才了,都有各自挂帅的雄心。于是,只好又一次分家了。
95年,老二刘永行与老四刘永好根据“资产基本平分”的原则,将各地的分公司划为东北与西南两个区域。老四刘永好得到西南片区,老二刘永行得到东北片区。到了1997年,希望集团更分为大陆、东方、华西、南方四个二级实业公司,分别由刘永言、刘永行、陈育新、刘永好负责。同时刘永行替代刘永好成为希望集团法定代表人,而后来刘永好更离开三位兄长,创立新希望集团,其资产之雄厚接近其母体希望集团。今天活跃在经济舞台上的刘氏兄弟,已经不是当初的“言行美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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