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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企业如何杜绝暗扣?

时间:2007年07月12日  作者:刘雄孝  点击:   加入收藏   有效营销

  暗扣,俗称“回扣”,在商业领域,意指交易双方(包括厂商之间、厂家与厂家之间、商家与商家之间)通过一种私下的、不为常人所知的途径来实现收受索贿的行为。从我国法律来讲,这种行为属于商业贿赂,是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但是,由于其间的利益刺激,暗扣在中国商业领域表现得非常普遍,在许多时候还有蔓延之势。

  暗扣的表现形式多样,出现的环节众多,带给厂商的危害性也颇大。如何防范乃至杜绝暗扣,已经成为众多厂商面临的一道难题。

  但是,杜绝暗扣绝对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笔者这里以家电企业为例,针对采购领域的暗扣进行一些简单的剖析。

  要想杜绝暗扣的现象,我们首先应该了解暗扣产生的根源。  

  暗扣产生的根源  

  暗扣之所以在家电领域非常普遍,笔者分析认为,其产生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六点:

  心理因素作怪。根据马斯诺著名的需求理论,人的需求是分层次的,当人满足了基本的生活需求之后,必然会追求更高层次的其他需求;用一句最通俗的话说,那就是人的“欲望是无止境的”,“贪得无厌”在很大程度上说明了商业领域内的营销、采购人员的本质。这种人性本质客观上促成了暗扣的发生。一个朋友原本从事技术开发方面的工作,后来到了采购部门,工资待遇有增无减,但在看到暗扣的巨大利益时,也怦然心动,最终深陷其中。“人心不足蛇吞象”,说得就是这个道理。

  企业文化所致。许多家电企业的采购人员之所以频频操作“暗扣”行为,甚至变成一种“明目张胆”的行为,很大程度上与企业文化机制有关,甚至可以说是企业文化机制“促成”的。我们知道,一个企业最核心的部门往往不是营销或市场部门,而是财务、采购、人事等部门,其中的采购部门又是“肥水”最大的部门,所以每个企业选择的采购人员必定是企业的核心成员,甚至就是企业领导人的亲朋好友或心腹亲信。企业领导人将这笔“美差”交给手下亲信,言外之意非常明确:你们要“把握”机会,好好捞一笔;跟着我干,不会亏待你们的!手下亲信也是心知肚明,配合默契,暗扣行为因此愈演愈烈。笔者曾亲闻某事:一中型企业的采购负责人退休三年,因生计难以维持而找到自己的顶头上司——企业老总,老总一听,大声责备他:怎么你在采购部门干了五年,还没有捞到一点油水呢?暗扣,其实是企业允许甚至鼓励的行为!

  传统历史文化和商业习俗。中国的国情与西方国家的国情相差甚大,其传统历史文化和商业习俗也与西方大相径庭。在商业领域,中国人不仅讲利益,更讲感情因素和社会关系网。自中国有商业以来,暗扣行为就是一种非常普遍、而且也是得到大家认可的加强感情因素的、习以为常的行为。缺少了暗扣,商业也就好象显得没有生气了。某全球连锁企业刚进入中国内地时,严格执行总部制度,坚决拒绝暗扣行为,商品采购环节不时出现问题;后来,总部顺应中国特殊国情,适当放宽了对“暗扣”行为的处理,结果商品采购环节很少出现问题。

  组织框架不完善。一些企业秉承“用人不疑、疑人不用”的原则,一旦任用某个员工,就抱以全面信任的态度,放任不管,所有事项均由该名员工自主决定,当然也没有相应的考核监督机制,这给了那些采购部门的员工极大的便利,最终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监督执行力度不够。许多企业有一套完善的监督考核制度,但是执行力度却远远不够。比如,有的企业明文规定:员工收受贿赂一次,立即自动开除。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监督部门要么视而不见,要么大事化小,小事化无,大家各得其利。

  市场竞争所致。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家电市场的竞争也越来越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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