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名酒流产将使中国白酒痛失“拐点”
在1990年代的“国宴不允许饮用中国白酒”和“白酒提高税赋”后,力排众议的评选第六届中国名酒,是政府首次主动发掘和推动中国白酒产业发展的力举。
但让遗憾的是,政府的好心没有得到好报。
一旦,如果中国第六届名酒流产,将是中国白酒的重大损失!随之丧失的是中国白酒整体历史性跨越的机遇。
应“撤销”的“暂停”
杨军
《食品商》认为,对于当今的中国白酒行业,在国内市场竞争无序、国外市场前景渺茫,行业集中度很弱的背景下,能够促使中国白酒全面升级的力量也许只能来源于政府。
站在这个角度看2006年9月28日商务部的《商务部关于开展中国畅销名酒评定活动的通知》,你会发现,这是继1990年代以来,政府决定“国宴排斥中国白酒”和“白酒提高税赋”后的对中国白酒利好的消息,进而,在4月12日,商务部将中国畅销名酒改为第六届中国名酒,并公布了名为“第六届中国名酒”的初选名单,就是更大的利好!
为什么这样说呢?
首先,从商务部对举办这次评选的意义的解释上可以看出。
商务部说,“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建设创新性国家”的战略部署,按照“十一五”规划关于“形成更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名牌”的要求,商务部作为主管国内外贸易的政府职能部门,2006年启动了以品牌宣传、评定、扶持和保护为主要内容的“品牌万里行”工作。第六届中国名酒评选也是“品牌万里行”的专项活动之一。
商务部的论述有戴官帽的感觉,但是,话虽然说得让人难懂,道理却是实实在在和深刻准确的。
如何从更细致的角度解读商务部通过中国名酒对推动中国白酒整体发展的作用,以及在这样推动下,白酒行业会产生哪些深刻的变化,中国白酒还需要政府从哪些方面加强支持保护力度,是本刊一段时间以来一直在深刻思考的问题,即使在5月17日,商务部突然宣布暂停“第六界中国名酒评选”后我们也未曾停止。
因为,《食品商》深信商务部的这次“暂停”不是“撤销”,不是“停止”。因为,如果中国第六届名酒流产,将是中国白酒的重大损失!随之丧失的是整体历史性跨越机遇。(杨军)
兼顾消费者、白酒企业和国家利益,政府大胆的树立新的名酒标准从而震惊了传统的白酒世界并势必改变中国白酒。
本刊曾通过调查问卷的形式采访了一部分包括业内业外行的人士,提出的问题是
“你认为通过中国名酒的评选和向社会公布,
1、是否有利于白酒企业在“创牌”上的历史性跨越?
2、是否有利于提高白酒企业整体的国际竞争力?
3、是否有利于助推中国白酒走向世界?
4、是否有利于鼓励我国优秀品牌的发展,扩大内需,保护消费者利益,促进国内市场又好又快增长?
5、是否有利于消费者利益和酒企社会价值获尊重?
6、是否有利于保护白酒传统工艺、自主知识产权?
7、是否有利于避免类似 “娃哈哈”事件在白酒中发生?
8、采取了国际酒类评定通行的感官品评方法结合销量、销售额、利税等标准的做法是否有利于评选的公正?”
从反馈的信息来看,得到的绝大多数是肯定回答。作为行业媒体,如果从更细致的角度解读商务部通过中国名酒对推动中国白酒整体发展的作用,记者认为应该从新名酒标准的变化说起。
新名酒标准:提升更多白酒企业的消费者价值和社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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