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娃哈哈事件看宗庆后德行

时间:2007年06月29日  作者:唐朝  点击:   加入收藏   有效营销

“达能公司卑鄙可笑,虚张声势,全球施压,逼宗总就范但其不了解宗总是越压越硬”,娃哈哈集团新闻发言人单启宁在发表的书面声明中还声称:“一旦真相告白于天下,达能告别中国为期亦不远了,告别资本市场亦不远了。”   宗庆后该不该引咎辞职?   娃哈哈集团的这份声明中所要表达的潜台词是:如果达能再压宗庆后,就离告别中国市场和资本市场不远了!   现在我们大胆的假设一下:如果宗庆后突然“壮烈”了,娃哈哈集团会怎样?达能会怎样?娃哈哈的全国经销商会怎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缔造者—毛泽东同志去世之后,当时许多人都担心中国今后的路在何方?可是,实际情况是邓小平同志、江泽民同志、胡锦涛同志把中国带向了更加昌盛、富足、强大。   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即使宗庆后真的突然“壮烈”了,娃哈哈集团倒闭不了,达能也不会退出中国和资本市场,对宗庆后有深厚感情的经销商没有一个人会选择追随宗庆后到另外一个世界的。   “很多人都过高的估计了自己的能量,其实,这个世界上没有了谁都行”,国际广告网一位负责人说:自信是企业家的优点,自大就成缺点了,如果自大再多那么一点,就成“臭”了。   娃哈哈算不算的上民族品牌咱先不说,宗庆后在娃哈哈事件中始终在扮演“捍卫民族品牌”的角色,假设娃哈哈是民族品牌,那么,“捍卫”就是怕失去,是谁造成的这个局面呢?   “由于本人的无知与失职,给娃哈哈的品牌发展带来了麻烦与障碍,现在再不亡羊补牢进行补救,将会有罪于企业和国家”,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这番的中心思想就是:由于本人的“无知”与“失职”,将会“有罪”于企业和国家。   首先宗庆后承认自己“有罪”于企业和国家,但是,宗庆后没说为此要承担什么责任?既然你承认自己“有罪”,你总的承担责任吧?   现在我们要问宗庆后的是:你准备承担什么责任?既然你承认“由于本人的无知与失职” “将‘有罪’于企业和国家”,起码说明你已经承认自己不在胜任娃哈哈集团董事长一职,你就应该在辞去娃哈哈合资公司董事长职务后,在辞去娃哈哈集团的董事长!因为,正是在你担任这个职务的时候, “由于本人的无知与失职” “将‘有罪’于企业和国家”。   合同与放屁的区别?   放屁与合同的唯一区别就是:放屁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而合同则需要根据双方签署的合同条款承担相应的责任。   融资网并购研究中心依据双方在媒体公布的合同内容,整理了相关合同主要事项:   1、“娃哈哈”商标的注册权利人为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   2、1996年,评估机构评估“娃哈哈”商标为1亿元人民币,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法国达能集团有限公司、香港百富勤公司于1996年2月9日签署的《合资经营合同》约定:娃哈哈集团向合资公司的注资包括5000万元无形资产,即娃哈哈商标价值的一半,娃哈哈商标价值的另外5000万元由合资公司出资购买;   3、1996年2月17日,获浙江省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与法国达能集团有限公司、香港百富勤公司合资计划;   4、1996年2月18日,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与法国达能集团有限公司、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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