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娃哈哈并购事件的本质与启示

时间:2007年06月29日  作者:王德保  点击:   加入收藏   有效营销

  有一则叫“田父得玉”的寓言:“魏国有位农夫叫田父,拾得一块宝玉,但他不识宝,便把此事告诉邻居。邻居欺骗田父说:这是块怪石头,收藏起来,对家庭不吉利,不如把它放回原处。田父开始不相信农夫的话,把它搬回家里,放在房廊上。当夜宝玉通明,照亮了整间屋子。田父惊恐万状,又去求教邻居,邻居说:这是鬼怪的征兆,赶快丢掉,灾祸就可以消除。田父急忙把宝玉丢掉了,邻居就把它偷去献给魏王。魏王召玉工来鉴别,玉工说:这是无价之宝,就是拿5座城来换,也只能让他看一眼,魏王立即赏赐给献玉人千斤金子,并让他一辈子享受上大夫的俸禄。

最近达能、宗庆后先生之间的娃哈哈并购事件闹得沸沸扬扬,其间达能有达能的说法,宗庆后先生有宗庆后先生的说法,仅看双方在媒体上的争执,是非曲直是否很难辩解。但如果我们拨开现象看本质,这其实和上述寓言一样,只是一个道德有问题的受过高等教育的“文明人”欺骗一个单纯得有点愚昧的农夫的故事而已。

  这个“文明人”就是达能,这个“农夫”就是1996年前的宗庆后先生。

  美国1890年就通过了第一部反垄断法《谢尔曼反托拉斯法》,1910年,已经有了纽约州的Inre-Timmis资产交易案例,资产并购在西方已有近百年的历史。1931年宝洁公司就开始设置品牌经理这一岗位,品牌运作在西方也有50多年以上的历史。而中国在1996年3月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才第一次在政府文件中出现的“市场营销”字眼。中国营销者的启蒙之作,菲利普.科特勒的《营销管理》(第9版)于1999年才正式作为国内营销专业通用的教材面世。正如历史上最伟大的科学家爱因斯坦也是在继承前辈物理学家们的理论基础上才能发明相对论一样,即使英明如宗庆后者,1996年前对品牌、对资产运作也最多处于朦胧的摸索阶段。请恕我不敬,冒昧得以“农夫”来称呼我一贯尊重的宗庆后先生,但相较于继承并积累了西方近百年的资产运作以及50年以上品牌运作经验的达能公司相比,1996年的宗庆后在品牌和资产运作方面的确只能算一介农夫。达能肯定不承认他们当初的做法有道德问题,可在讲究“仁义礼智信”的中国人眼里,如果他们去欺骗一个无知的农夫,这种做法是带有一定的欺诈性的,就是不道义的!!

  其实,达能当初设得的圈套并不高明 ,这个圈套是怎么设得呢?达能告诉宗庆后先生:我出资41%,香港百富勤出资10%,您老人家的娃哈哈美食城股份有限公司和娃哈哈集团公司两家公司出资49%,共同成立一个合资公司,但娃哈哈品牌必须归合资公司所有。您看三家公司还是您老的股份最大,当然是您老说了算,所以您老人家不需要担心商标所有权会被我们夺走。就是这么一个并不高明的圈套,受当时时代局限的宗庆后先生就上当了。96年成立的合资公司,97年香港百富勤就把10%的股份卖给了达能,达能一跃有了合资公司51%的股份,成为了控股的大股东,娃哈哈的商标所有权就这样被达能骗走了。  

  这个局是达能设的,达能在设局前就应该想到了可能会发生的种种结果,也肯定做好了应对措施,宗庆后先生与达能之间的官司,笔者看来宗庆后先生肯定凶多吉少。如果合同确实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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