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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饰品牌传播的“树上开花”—事件营销

时间:2007年06月23日  作者:李宗文  点击:   加入收藏   有效营销
璃品牌”,容易成“绣花枕头”;事件打造出来的是“钻石品牌”,容易在消费者信念堂中“万佛朝宗”。
 
号称“中国女裤专家”的威兰西,曾两度冠名赞助“中国职业模特大赛”并直接参与赛事操作,且以众多职业模特大赛冠军为形象代言人作为“威兰西”全新形象,不仅充分展示了威兰西的美丽事业,而且在模特冠军的明星风范和时尚影响力的帮助下,为赢得市场业绩,提高威兰西知名度发挥了巨大的作用,这就是事件营销的力量。
 
3事件营销的点汇成品牌成长的线
 
品牌是一个产品在消费者心智资源中的定位。它不在厂家手中,而在消费者心中。因此,品牌成长有其特殊的“社会链”。任何一个产品,从具备可信度到获得美誉度直至让消费者产生依赖度,都有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每一次事件营销都相当于一个“点”,如果这些点做得有质量、有数量、有密度,就可以汇成品牌成长的“线”。
 
借助事件营销,令品牌飞速崛起,是某些国际品牌的经典手笔。关于这一点,耐克堪称榜样。当时其公司创始人菲尔·耐特一开始只是从日本向美国进口价格低廉的运动鞋,与当时的体育用品霸主阿迪达斯根本无法相提并论。1984年,耐克与阿迪达斯几乎同时拥有了一项将气垫放入运动鞋内以减轻重量的技术,并且双方几乎是同时将这种气垫鞋推向市场。但是,耐克将这款鞋与历史上最伟大的篮球明星“飞人”乔丹紧密联系起来,请乔丹任其形象代言人。此一乔丹事件,令耐克的品牌魅力剧增,销售额由1984年的不到100万美元,一路飙升,到1987年便已接近2000万美元,并在以后超过阿迪达斯,成为全球体育用品第一品牌。
 
 
二、闽南服饰品牌的事件营销现状
 
1、明星代言事件:功效明显削弱
 
这是老生常谈的一个话题了。明星代言被西方誉为“经济原子弹”,其功效可见一斑。近年来,由于家家均 “用耐克的方式造牌”,特别是孔令辉成功代言安踏以后,导致效仿成风。一时间华人明星成了炙手可热的“香饽饽”,上至天王明星下至网络红人,均被一网打尽。
 
目前,从赵文卓、王杰、齐秦的重复代言,到梁家辉代言同类品牌数家我们看出,服饰品牌广泛采用的明星代言招数,其黄金时代已经不在。这也并不是指明星代言完全无效,而是说明星代言招数用得过多过滥,削弱了其影响力。据说梁家辉代言的两个同类产品金威世家和夏而,户外广告牌并列出现在同一位置,且都是穿着笔挺的西装,真是让人大跌眼镜。
 
业界还有一种说法,就是说其实明星代言只是给经销商们看的,而非给消费者看,其目的是用来招商和增强经销商们信心的。一个新牌面市招商,经常听到经销商劈头就是一句话:代言人是谁?就好象没有请代言人就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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