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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采访门”事件看《南方周末》的公关营销

时间:2007年05月26日  作者:绍兵  点击:   加入收藏   有效营销
记者。

  二、特约记者在叙述《狷狂的黄健翔》一文,以及编辑在处理这篇文章的时候,没有全部遵照客观事实,带有较强的个人评判。这一点《南方周末》在《黄健翔专题的意见书》中已认可,而且是这样说得:“该专题的主稿,特约撰稿人在个别叙述中不够克制,掺杂了个人评判,文章中不应有的轻佻语句编辑亦负有重要责任”。

  略懂传媒的人都知道,报社或电视台对派出采访一个重要专题人物的记者是经过深思熟虑的,编辑对稿件的处理也是相当严格,有的甚至主编亲自负责。通常是要经过采访对象和间接采访对象的认可后才可以发的。试想,素有中国第一周报,以深入成就深度为理念的《南方周末》怎么会发生如此常识性的失误呢?更何况专题中的主人公是一个正处于风口浪尖上的公众人物。还有一个很值得玩味的问题,那就是特约记者并没用自己的名字去署名,而是用其母亲的名字,我想真正的用意只有当事人和《南方周末》知道吧。

  当然,从公关营销的角度来说《南方周末》为“采访门”事件做得包袱相当漂亮,抖得也相当精彩。因为,明摆着报纸一出就一定会引发当事人之间的口水战,各自的拥趸们也都会加入进来。公关营销最重要的环节:有焦点、有事说、有人说被《南方周末》很完美地植入,并爆发了。 

  ◆乱事,闲看庭前花开花落

  事情的发展果不然不出《南方周末》所料,黄健翔与吴虹飞之间,董路与吴虹飞之间的三角口水战,一如涛涛江水。各自的拥趸也纷纷加入,不明就里的评论家们、文化观察家们、娱记们都在各自的博客中对此“采访门”事件发表看法。真所谓风景这边独好。

  面对风云乱世,事件始作佣者的《南方周末》却宠辱不惊,闲看庭前花开花落,甚至乐得合不扰嘴。假如“采访门”事件是北京的《京华时报》,或上海的《新民晚报》发出的,估计第二天就会声明自己的态度。然而《南方周末》却不这样,偏不这样。因为他们知道事情最终发展方向是朝着他们预想的轨道发展,局外人所表现的态势正是他们所追求的。

  这也让我们想起了2005年的超级女声,面对媒体、娱评人的各种猜测,以及诸多不实报道,天娱公司和湖南卫视都表现出泰然处之的样子。因为这是他们的期待。这就是成功的公关营销的一种境界。

  ◆息事,尽显大家风范

  凡事都会有一个结局,就在黄健翔和董路表示“采访门”事件就此为止的时候,2006年11月29日《南方周末》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即《黄健翔专题的意见书》。让人看后,顿时感到:“高,实在是高”。就连黄、董二人也随后在博客中对《南方周末》的此举表示感谢。

  让我们看看《南方周末》此举公关营销的收官之作是如何尽显大家风范。

  一、时机选择的是恰到好处。《南方周末》发表的《黄健翔专题的意见书》是恰好是:黄发表《很抱歉,我没能让你成为张鈺》一文后连续三天没再发表任何言论和董路表态:“这也将是我就此事的最后一篇文字”的三日后。此时《南方周末》断定黄、董二人确实累了,不想再说了。这个时候出面表态既能安抚二人的创伤,又能带着胜利全身而退。试想,如果是三天前就出面表态,那么等于事件刚一爆发就草草收兵。 

  二、规格既不失中国第一周报的身份,又符合媒介地位。《南方周末》发表的《黄健翔专题的意见书》是以“南方周末职业规范委员”的名义发布的。它不仅代表着报社对“采访门”的重视,而且代表着报社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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