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富时代,药品广告的六大误区

时间:2007年05月26日  作者:马得草/王运启  点击:   加入收藏   有效营销
其它什么都可以打着擦边球胡说,有些保健品在大众传媒中可以大摇大摆地说病理症状,象一个叫金功夫的保健品,直接在盒子上印上解决早泄的文字,在电视广告直接就说解决病症问题,是呀,你不是不让我说治疗吗?那我说解决行不行?后来我们作了一个调查,发现只要是制药公司的,有98%的企业都会给一些药商生产贴牌的保健品。保健品到了药商手里,就可以通过行政公关或是不怕罚款,你打你的,我说我的,工商的关系搞好,罚钱谁怕谁呀。

  消费者搞不清是长是短,结果中计吃亏,全让他们摊上了。

  更凶的是明明药品说明书上没有说的东西,企业、药商会编出不知道从那个地方杜撰出来的“全新疗法”,让消费者防不胜防,而作为这样的现象,在当今中国药品市场已经成为一种习惯,要是那个药品不出规,那谁就是傻X,

  很多人常常忽略肩上的责任,一句“广告就是为了卖货”,让很多企业和广告商在从事营销传播时的广告宣传时找到了违规的理由。由于受到利益驱动,一些新闻媒体无视国家有关药品广告的法律法规,发布一些严重违法的药品广告,有的甚至刊登严重失实的药品广告。

  一个人跨越雷区可能不算什么,但当整个行业近一半的的广告违法,大大超出正常标准的广告对功能进行虚假宣传的时候,那么整个行业则危机重重了。 

  当我们说完这些事实时,有人肯定会说现在是什么时代了,还有那样傻X说出那样的话来,但我们相信总有一天邪压不过正的。

  我们更在想,我们不能用用其它方法组合来解决药品销售问题,外国的辉瑞制药没有胡说,药品比你胡说的要卖得好,成都地奥制药没有胡说,但一年销售达到几个亿,西安杨森没有胡说,人家一个马丁啉卖了十多年。这只能说明一点,我们药商和企业以“恨”当头,心理扭曲。有了这样的恨,广告出现这样多的现象误区,也就不怪了。他们恨什么?恨自己钱少,广告打得少,胡说的不够,打一通广告,挣钱了就再打,要是不挣钱就跑,马上再拿一个新产品,或是把产品再进行组合一下,重新上市场,就这样打一个丢一个。恨策划人不能一句话说清楚疗效,不能一句话让消费者全信这个产品;恨消费者怎么老是给产品找不自在;恨媒体不能把广告放在第一个位置;恨国家怎么管得那么严;恨、恨、恨呀……

   马得草,豪狼营销团队领头“狼”。资深营销实战专家、高级培训师,F2F营销模式的创立者,亲自策划执行过二十多个知名品牌,如重庆太极、华润雪花、乔顿西服、和田维药等,被业界称为最为实战型的“营销疯子”,著有《策划风暴》,《一个营销人的三百六十天》等著作,现为多个大学客座教授和杂志电视营销论坛栏目的特约嘉宾。电子邮件: 1966-10-23@so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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