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2.0时代的“多芬”法则
时间:2007年05月25日 作者:成功营销 周蕊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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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在不同国家进行的女性对“美丽”理解的全球调研。调研结果显示,只有2%的女性认为自己“美丽”。 根据这一发现,多芬将自己的使命确立为:让女性每天都感觉更美丽。 当营销活动被赋予了一种超越世俗产品的含义,那么它的威力就会被无限地扩大。与其说“多芬”卖的是一种产品,倒不如说它营销的是一种理想,一种信仰,一种能够同消费者建立深层次情感联系,让她们产生深层共鸣的理念。多芬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就在于此,品牌的精神感召力让它与对手的竞争不在一个层面上,从而轻松超越。 从根本上讲,多芬产品不是真正的重点。我们甚至能说,多芬女孩可以卖出几乎任何商品,因为人们真正想拥护的是她们象征的对自己,对生活的一种积极态度。奥美全球首席执行官Shelly Lazarus曾说过:你能让你的品牌领导一种运动吗?多芬做到了。 创新,营销的“灵魂” 不论是多芬品牌的独特价值主张,还是营销渠道的大胆选用,其创新痕迹无处不在。联合利华美国公司总裁迈克尔·波克 (Michael Polk)曾经说过:成功营销活动的核心“不是发明……而是创新”。一切在于“转变观念,打破定势,多芬做营销并未使用传统的外表美的观念,而以自尊自信的信息取而代之,因而改变了在一个类别概念中的现有思维定势。 近年来,新媒体势力迅速崛起;博客、社交性网站和视频网站等Web2.0形态铺天盖地,广大民众在人类历史上首次拥有了自媒体发布权;移动,无线通讯设备更是赋予了营销新机遇。媒体的碎片化使得如何吸引消费者有限的注意力成为企业的营销挑战。传统媒体失去了往日的威力,而面对凡此种种影响消费者的新渠道,如何假之己用,似乎大多数企业都在谨慎观望中,但联合利华不在此列。 2004年,宝洁公司总裁 A.G.Laffley曾号召,“我们需要创新对消费者的营销方式,我们需要新模式,它尚未存在”。确实,联合利华与其老对手宝洁都一直注重大胆尝试和检验新营销模式,它们都可以说是第一批视频广告和消费者自创广告的探索者,如今这股风潮在全球营销圈内蔓延。 “真美运动”发起之初,多芬除了运用广告、活动等方式,还特别建设了“真美运动”官方网站campaignforr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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