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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翁向东、赵育正之“木桶理论的机械和可笑”

时间:2007年05月19日  作者:刘伟雄  点击:   加入收藏   有效营销

本文摘自:中外品牌届40人100文观点评析系列(草树先生品牌道学思想大观)   摘要:品牌道学创始人,品牌战略与消费动机研究学者草树先生(刘伟雄)对唐·舒尔茨、W·钱金、叶茂中、翁向东、王志刚、李光斗、朱玉童、刘永炬、卢泰宏、乔远生、余明阳、何慕、谢付亮、赵一鹤、杨兴国、肖明超、郑新安、温韬、谢佩伦、程志宇、江品醇、崔涛左亮、王育琨、许昭明、钟洪奇、杨清山、沈志勇、沈凌、杨幸兵、朱煌、张清平、孙叶芳、钟超军、陈尚希、孙文有、赖硕、吴世昌、张宝俊、黄云生、刘文新、李玉国、博锋、王立文、刘威、付彩睿、涂永式、邓勇兵、袁岳、曹国胜等40多位中外品牌/营销咨询专家近100篇文章/著作中的主要观点的评析。   关键词:品牌专家品牌理论 品牌分析 品牌思想 品牌战略 品牌规划 品牌策划   附:木桶理论的机械和可笑(http://www.globrand.com/2007/03/12/20070312-92529-1.shtml)   翁向东 赵育正观点-1:   ……在营销与企业管理中,我们面对的是一个个的有机体,我们无法将营销与企业管理象木桶一样对待,……用机械体之间的关系去简单地类比有机体之间的关系的逻辑是荒谬的。   草树先生评述:   在文章中,作者并没有否定“木桶理论”自身的合理性,而是表示肯定的。文章所讨论的中心问题事实上是围绕着“木桶理论”是否适合于企业、营销和品牌等事物的展开的。当然,作者是明确的表示和他们的否定态度的。其核心和根本的依据则是:企业、营销、品牌等事物是“有机体”(整体而不可分割的),而木桶则是机械体——木板之间只是简单的纯物理结合,各个木板之间无法互相取代和支持,没有互动关系(各自独立发挥作用的)。作者的这一分析逻辑看似很有道理,因此也很容易说服许多还没有来得及或根本就不习惯进行深入思考的人接受它的。然而,事实果真如此吗?我们,乃至作者自身会不会都给作者的思辨逻辑给蒙蔽了呢?下面,我就来提大家分析一下这个问题吧。   要证明本文的分析结论是否正确首先要分析的就是木桶的各块木板之间是否真如作者所说的那样——“各个木板之间无法互相取代和支持,没有互动关系”的。因为这是作者在文章中指出“木桶理论”存在的各种错误的前提和假说。如果没有这一假说(因),也就不会有后面的“果”了。   对于企业、营销、品牌等事物是不是“有机体”(整体而不可分割的)的问题,我们没有在此论证的必要。因为,第一、我们要论证这一前提的目的是要确认两者在形而上的关系中的互通性——即原理与原因上的一致性;第二、企业、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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