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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直管理改革突然发力 专家谈‘土地革命‘前夜

时间:2007年04月11日  作者:李靖  点击:   加入收藏   有效营销

《中国经营报》:省以下土地垂直管理并不是第一次提起,为什么国务院在2004年的最后几个月大力推行这项改革?

周绍朋:2004年宏观调控能够迅速取得效果的一个重要的经验就是牢牢把住信贷、土地两个闸门。受这个经验的启示,在土地管理体制上,上级部门如果统一掌握土地审批权限,掌握下级国土部门的人事权,对各级地方政府乱批土地、开发区热、圈地后不开发,以及农业上的一些突出问题是有力的遏制。以前有几次出现大规模的开发区热,尔后不得不采取措施进行调控,造成的损失太大了,所以有必要贯彻这个制度。另外,一些基层政府大量出售土地,土地收益没有完全进入财政系统,实行垂直管理对规范财政也有一定的意义。

严金明:有人曾经在1995年前后提出过土地垂直管理的思路,但是究竟是什么具体模式,大家一直在探讨。土地强调属地性,在管理上的问题很多,不能100%全部垂直管理,不下大的决心很难推进垂直管理。今年一系列的土地高压政策后要防止反弹,就要在制度层面上有所突破。2004年相关土地政策出台的越来越多,《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28号文)出台后,国土资源部一个多月内为其编发了11个配套具体实施文件。以前很少见到有部委能够在如此短的时间内,为一项政策配发如此多的文件。以前,我们实施的是一种块块管理,而现在探索出的新的土地垂直管理模式转为条块结合管理,以条(垂直)为主,比较切合实际。尽量把市场和垂直管理相结合,同时保证了政令通畅,有了相当的可行性。

邢亚平:2004年下半年,我国一系列土地改革措施坚决堵住了土地协议出让口子,经营性土地的出让只有一个通道,就是公开交易,这样所有土地资源纳入土地储备制度里了,进入了政府管理体系里。随之而来的问题就是哪些土地可以进入这个体系里公开交易,这要理顺释放土地的一系列制度。以我国的国情,要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要求释放土地的出口只有一个、钥匙只有一把,相应地也就要尽快地实行土地垂直管理制度。

《中国经营报》:这次的土地垂直管理改革,与以前相比有什么不同?

严金明:从2003年底全国国土资源部门厅局长会议上,中央提出要落实土地垂直管理到如今,已经有一年了。除了北京以外,全国其他城市基本上没有具体操作。自2004年10月21日,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简称28号文)必须贯穿土地管理深化改革的主线之后,12月底,垂直管理的具体方案也逐步清晰。我认为,这次对土地的垂直管理,确实是要真正落实了。为什么这样有信心?主要体现在一些具体的制度层面。如由省第一负责人直接抓;更强调了规划的作用;控制最低的土地出让金;同时增加了土地补偿款。这些都是具体的,具有较高的针对性、操作性的内容。当然,任何政策都不是立竿见影的,效果还要等到2005年慢慢显现。

邢亚平:这次动用了特别大的行政力量,人们说这是一次土地风暴。甚至有人说,这是一次土地革命。这些比喻都很说明问题。

“半垂直”是改革的基本形式

《中国经营报》:我国实行垂直管理的行政部门不止一家,质量监管、税收、审计等行政部门实行的也是垂直管理。土地垂直管理与它们的区别是什么?

周绍朋:土地本来就是由不同层级的政府来管理的,土地垂直管理的推进要把它们“拿”到上级部门来。质量监管、审计、税收之类管理的对象与土地不一样,像质量监管是国家制定一些标准,由垂直管理的部门去执行。相对于在地方范围内的土地来说,推行容易一点。

严金明:四大国有银行,工商税务等其他领域的行政部门,也在实行垂直管理,那是一种对流动资产的管理。相对于不动产——土地垂直管理,有较大区别。土地强调属地性,它的垂直管理只是一种半垂直形式,即在省以下部门全部垂直。值得提醒注意的是,省级部门对地方的管理也只是到了局长级别,局长以下级别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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