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改革主辅分离政策解读
作者:莫海燕 天强管理顾问 研发部经理 业务总监
编者按:本文从天强理解出发,结合案例,针对改制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解读859号文件中的相关政策内容。目的不在于对政策的说明,而在于在此过程中形成一种共识:政策仅仅是一种规范、指导,而面对不同的问题,需要区别以待。
提起“主辅分离”,人们马上就会联想到2002年859号文件。确实,被誉为国有企业改制“最后晚餐”的859号文件,引起各级改制企业的关注。
作为中央层面出台的改制文件,相比以往的指导国企改制的全国性政策,其突破性体现在:
ü 产权制度的突破:明确要求改制企业必须实现产权多元化,鼓励改制企业改造为非国有控股企业。
ü 对改制成本的认可:首次提出可以用国有净资产对改制企业职工进行经济补偿。
ü 默认了对国有净资产形成的贡献包括:国有资本金的投入和职工的剩余劳动价值创造。
ü 明确和肯定了职工身份的双置换:国企职工的身份必须转换成打工者,同时也可以自愿成为股东。
结合近期天强为企业提供改制服务的有关案例,在此我们也想就关于859号文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的一些关键结合点谈谈我们的体会。
一、关于辅业界定的问题
什么样的企业可以适用主辅分离的有关政策?这是广大面临改制企业所普遍关注的问题。确实,在实际操作中,大家往往对于具体问题的界定感觉到困惑。
859号文的运用对象主要为“国有大中型企业利用非主业资产、闲置资产和关闭破产企业的有效资产改制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法人经济实体。”
而这其中关于非主业资产的界定,主要是指从集团公司或总公司的整体发展的要求出发,而不能采取集团公司与子公司层层划分主业和辅业的做法。因为主业和辅业是一种相对的概念,任何实体,即便是“辅业”企业中,所从事的业务也可以进一步划分出所谓的“主业”和“辅业”。
其次,随着改制的不断深化,现在面临改制的企业无论是规模、还是效益都在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在这种情况下,不容回避地出现了这样一类问题——涉及上市公司资产的有关企业如何进行改制?
应该说,目前国家的相关政策对于这一问题是基本上回避的。因此对于一些原来由国有法人单位独家发起的股份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在产权进一步多元化的过程中,如何解决所谓的“历史遗留问题”,至今尚是一个悬而未决的话题。但是有一点希望提请大家注意,对于此问题盲目套用有关政策的做法可能得不到支持,需要慎重。
二、关于改制成本的问题
859号文件突破性的明确了可以用国有净资产对改制企业职工进行经济补偿,这对推动国有企业改革改制无疑是一个极大的促进。但是,在我们所接触的有关案例中,我们也发现企业在实施操作过程中间,往往存在理解上的偏差。这里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对于改制成本的确认的过程认识问题,大部分的职工认为政策“开了口子”,心理的期望值就一下子陡然上升,加上企业的效益尚可,更是错误地认为可以好好地拿一笔。这种想法是极其错误的,这主要是对改制成本确认的过程缺乏正确的认识。光有职工认可的改制成本尚没有取得完全“合法”的地位,最后的成本确认是要经过专项审计的。因此也就根本不存在“打闷包”的可能。
目前政策强调了企业职工利益维护及广大员工对于国有资产的监督作用的发挥,而这也造成了在理解片面的情况下,职工提出了各种不切合实际的利益保障要求,而最终的结果,不仅实现了不了这一目的,还有可能导致














注意:本网所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