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蓑烟雨任平生——访经济学家何伟教授
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
——苏轼《定风波》
上世纪80年代初期,人们用一些代名词来称呼那些杰出的经济学家们。比如,厉以宁教授被称为“厉股份”;吴敬琏教授被称为“吴市场”;萧灼基教授被称为“萧股市”;而何伟教授被称为“何商品”。之所以被称为“何商品”是因为他是最早提出“商品经济是达到完全社会主义社会不可逾越的阶段”的经济学家。
78岁的何伟教授精神矍铄,虽然已从中国人民大学退休,但是在很多地方依然活跃着他的身影。北京开达经济学家咨询中心就是他于1992年联合多位经济学家“集体下海”创办的,在当时名噪一时。何伟老师做事的果断由此事可见一斑。
何伟教授原名郝荣甲, 1926年11月生于河北省赵县宋村。1944年2月参军,1949年转业河北省财政厅,1951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财政系,后转研究生。1956年从中国人民大学马列主义研究班政治经济学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多年的从军、求学经历令何伟这位资深的经济学家在78岁的高龄依然保持着旺盛的生活激情,活跃在经济界的千军万马中。
关于商品经济
1978年何伟教授在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组织的双周座谈会上提出社会主义经济应是商品经济,论证了商品经济与社会主义各种经济关系的关系,并写成文章,发表在《经济学动态》1979年第3期上,题目是《论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商品经济兼论企业的独立性问题》。他在这篇文章里提出“商品经济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如果人类社会的经济发展可以划分为自然经济、商品经济和计划经济三个阶段的话,那么,目前全世界还处在商品经济阶段。”在另一篇文章中他也明确提出:“商品经济是达到完全社会主义社会不可逾越的阶段。”由于这两篇文章论证了商品经济的历史地位和作用,对全民所有制和计划经济提出质疑,受到广大改革者的注意,也受到一些持传统观点学者的反对。有人质问:“你到底姓资还是姓社?”面对质疑何伟教授坚持真理,潜心研究,他相信自己的研究是正确的,面对压力,他没有放弃进一步探讨,1984年12月31日他在《人民日报》上,以《社会主义公有制应当有多种形式》为题,发表了一篇文章,指出“任何一种社会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都会有一个发展变化过程。社会主义的生产资料公有制形式也不例外,它会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不断发生变化。在同一时期,不同社会主义国家,会出现生产资料公有制形式多种多样,不会是单一的。把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形式看成固定不变,永不发展,不符合社会主义的历史发展进程。”事实证明,何伟教授是十分具有前瞻性眼光的,二十几年后的今天提起当年的不被理解,何教授笑着说:“学术研究总是需要有人推进的。”
关于股份制
关于股份制在改造国有企业中的作用,何伟教授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这一论断对社会主义所有制理论是一个重大发展,是对股份制认识上的一个质的飞跃。
他认为,以股份制作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有利于国有企业的改革。股份制目前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和发挥着重要作用。以股份制作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有利于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对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总结,是探索公有制和市场经济结合有效形式的结果。以股份制作为公有制实现的主要形式,有利于发挥市场经济配置生产要素的基础性作用。还有利于促进政府职能转变,规范政府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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