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酒”被谁打败?
时间:2007年04月07日 作者:吴应快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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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一看到题目,大多数人的答卷上都会写上各种营销讨论范畴之内的竞争因素:同类产品的竞争,替代产品的竞争,销售渠道的因素,产品定位是否正确,广告形成没有有效支持等等,当然最重要是那场假酒危机。其实,今天的赢家在对自己的营销方式自鸣得意的时候,也该庆幸那场危机并没有发生在自己身上。如果历史重演,我们是否可以从汾酒身上吸取一些教训? 汾酒,作为我国著名的白酒老字号品牌,也是我国清香型白酒的典型代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乃至以前相当长时期内,其均在白酒业处于遥遥领先的地位。从最早的民间流传关于汾酒的故事传说,到“牧童遥指杏花村”的唐诗美誉,到建国后众多国家领导人、文人墨客的题词留言,其独特的文化内涵形成了汾酒品牌的魅力。上溯10年,汾酒同为中国8大名酒之一,品牌上与茅台不相上下,而销量上比五粮液要靠前。而现在,汾酒的销量不能同日而语,在价格上和五粮液差了200多元。尽管汾酒的业绩正在缓慢回升,但是这距98年假酒事件将近五年,而要汾酒恢复元气又要多少年呢?如此地惨败难道不值得深思吗? 抛却五粮液等同类产品的成功营销不谈,也抛却葡萄酒企业的兴起对白酒企业的冲击不谈,更抛却汾酒单一65度(现在已经拥有65度、60度、53度、48度、38度等五种,还有40度、35度的玫瑰汾酒和白玉汾酒等新品种)以及单一包装的不足不谈,真正对汾酒产生致命打击的就是众所周知 “1998年1.26假酒案”。 假酒案原本与汾酒毫无瓜葛,不幸的是同处一个出事的地点,而且后来又查出了“假汾酒”。如果仅仅是同处一个出事地点也就罢了,毕竟那个“假酒”不是汾酒,喝酒者也可心安理得。“假汾酒”一查出来就就炸开锅了,消费者不知道此“假汾酒”非彼“假酒”,但是消费者知道“假汾酒”就是假酒,喝“假酒”轻则失明,重则死亡,那谁还敢喝? 道理很简单,但是处理这样的危机事件却并非简单之事。假设,如果有一天五粮液所在地的一个小厂生产的假酒喝死了人,而且它冒牌的正是“五粮液酒”,这种事情是不是想起来就令五粮液市场部的人不寒而栗呢? 当山西朔州发生假酒事件时,汾酒并未有所行动;当发现“假汾酒”时,才开始着急,开始申讨制假贩假者,开始要求加强法制建设——但是这种着急是为自己着急,不是急消费者所急,所以消费者不会领情,不会觉得汾酒是如何伟大的一个企业。古井贡就聪明一些,董事长借着假酒事件,在报纸上发表了一封公开信,指出中国白酒行业应该以立法的形式来杜绝造假这股古正之风,并表示将为假酒事件受害者家属捐助20万元人民币的抚恤金,同时告诫消费者在购买白酒时要谨慎。这一举动引起了较大的反响,各大报纸纷纷转载古井贡集团董事长的信,3.15专题节目也对董事长进行了专访。很明显,在这样的企业行为之后,就算市场上发现古井贡假酒,人们的同情多于抵制。那么,古井贡借着假酒再推出别出新意的防伪标记,又会是怎样的一个局面呢? 古井贡并非当事人,尚且如此,汾酒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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