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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线网络——并不是最终消费者

时间:2007年04月06日  作者:希朵  点击:   加入收藏   有效营销

     好多人都在说,我发展的下线网络是在进行正当的销售活动――他们是我的最终消费者。这其实是一种掩耳盗铃、自欺欺人的说法,由于谎话连说十遍有可能成为“真理”,传销人为了欺骗下线钱财的需要,所以在千篇累牍地重复着这句连自己都不相信的谎言。
  
     下线网络其实就是上线团队们敛财的小金库、大金库,就看谁有能耐把这下线网络做大;
  
     消费使用产品?只是骗钱财时需要的一个幌子。
  
     本文将就五个方面谈谈个人的看法。
  
     一、什么叫消费者和最终消费者?消费者是指为满足生活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人。最终消费者的含义,应该是指:花钱消费者掏钱的当时目的只是对产品的需求、终止在只是为了消费。是真正需要产品、使用产品的最终消费者,并没有被发财所诱骗,目的是单纯的享用产品。其表现形式如下:
  
     1、最终消费者在掏钱购买产品之前决不含有其它事业、梦想、发财等任何目的动机。
  
     2、对消费者而言,都是为了个人或者家庭的日常生活而进行的必需消费。同时消费者享有其合法的保护范围。
  
     3、最终消费者是不参与分配经营销售利益的纯粹消费者。
  
     4、消费者不用为了经营而违心地超能力消费。
  
     二、 下线网络是什么样的结构?靠不断吸引必须先消费、然后才有资格销售的双重身份混合型的下线群体结构。上线的利益,是从下线交纳的入门费,或虚高价格、假消费额中提取的暴利收入为主。其特征如下:
  
     1、往往借着销售产品为幌子销售虚假的商业机会、销售事业梦想。
  
     2、相当一部分消费将是无用乃至是过度的消费。
  
     3、用投资发财、经销事业的诱惑来促成消费。
  
     4、底层人员会发现,赚钱的机会其实几近为零。
  
     5、不注重产品本身的性、价比。
  
     此时的消费产品已不真实自愿,已不诚实信用、已不是地道使用产品,而是另有高额回报赚别人钱的企图,甚至被人愚弄而为了购买一个今后发财立身的资格,一个伟大的“创业”的点、位,一个可能养家糊口的事业,一个什么更为好听的目的。这种其它目的地当时产生,所以他就不是当时的最终消费者
  
     三、下线网络的形成过程是消费产品而出来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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