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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义乌市小商品市场中社会中介组织的调研报告

时间:2007年04月05日  作者:罗仲伟  点击:   加入收藏   有效营销
种社会性的权威。微观经济主体自愿结合或加入社会中介组织是为了寻求仅靠自身无法获得的利益。社会中介组织正是以微观个体自身无法获得的专业代表性、行为整合性、利益长期性和信息全面性成为微观个体依赖的对象,从而建立起自己的社会权威。

5.市场信用或市场声誉是靠市场中微观经营个体共同创造和维持的,而在义乌小商品市场,通过社会中介组织支撑和维系了这种共同性。市场信用或声誉的积累,形成了极其宝贵的无形资产。因而,义乌的专业或行业社会中介组织就成为义乌市场环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主要参考文献:

陈 宪、徐中振:《体制转型与行业协会》,上海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张曙光:《政府、农民和市场》,载《中国制度变迁的案例研究(第二集)》,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9年版。

 

 

 

附录1. 中国小商品城个体劳动者协会分会组织一览表

 

 

            个





           
            会





           


百货1区
百货2区
百货3区
百货4区
百货5区
百货6区
百货7区
百货8区
百货9区
针织品区
服装1区
服装2区
服装3区
床上用品
副食1区
副食2区
纺织品区

理事
                                 
大组长
                                 
副组长
                                 
小组
29
37
22
27
38
23
25
15
7
27
33
24
28
6
14
26
9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小商品城制度汇编》第13页表改编。

 

 

附录2. 义乌市保护名牌产品联合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本会名称:义乌市保护名牌产品联合会。
性质:本联合会是全国范围内生产名牌产品的知名企业以及热心于保护名牌产品事业的有志之士自愿组成的社会团体。 业务主管部门为义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在业务上接受其指导,行政管理部门为义乌市社团管理机关,接受其日常监督管理。
宗旨:联络企业、沟通信息、联手打假、共同扶优护牌,促进市场繁荣和竞争有序。
联合会要积极配合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等职能部门开展打假护优保牌工作,宣传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及时反映会员意愿和要求,发挥会员单位与政府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第二章 任务

加强会员与政府职能部门间信息交流,协助会员、政府职能部门打假护牌工作。
及时通报有关打假政策、假冒违法行为动态和有关案件查处情况。
宣传团体会员的知名产品,为团体会员拓展市场提供咨询、建议。
组织召开会员大会、理事会、业务会议。
发展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协调会员之间的关系,开展信息交流,编辑发行本联合会的会刊简报。

第三章 会员

会员条件的入会程序。本会会员由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组成,团体会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生产省部级以上名优产品,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量,产品有注册商标,年产值在5000万元以上或者行业中的龙头企业;
在义乌市场上有固定的特约经销点或总代理,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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