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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快递‘斗法‘ 解读邮政与民营快递历史恩怨

时间:2007年04月05日  作者:沈则瑾  点击:   加入收藏   有效营销
致报复。他们该如何与邮政周旋呢?

文字较量诉诸法律只能使邮政的查处收敛一些,真正决定陈德军及众多民营快递企业命运的是新《邮政法》。

7月28日,北京、上海、广州、天津四地的部分民营快递企业被邀请到北京,与国务院法制办 、商务部等部门的相关人员就最新出炉的《邮政法》修改第六稿座谈。陈德军说,这是破天荒的第一次,以前几次《邮政法》修改稿,还从来没有听过民营企业的声音。

这样的变化和民营快递企业组织行业协会不无关系。今年初,上海快递行业协会筹备小组成立。筹备小组联合40家民营快递企业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呈送《对〈邮政法〉修改稿的意见和建议》,其中涉及对去年11月出炉的《邮政法》修改第五稿四方面条款:1、单位重量500克以下信件寄送由邮政专营,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2、从事信件快递业的非邮政企业应缴纳邮政普遍服务基金;3、非邮政企业从事信件快递业务必须取得邮政监管机构的许可;4、分别对从事市内、省(区、直辖市)内、跨省(区、直辖市)快递业务的企业限定注册资本为100万、500万和1000万元。

《意见和建议》认为:500克以下专营的规定进一步强化了邮政的垄断地位,邮政专营范围应远远低于500克,并应限定为私人信件。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将国际快递企业单列,而民营企业却还不能得到外资的待遇,有明显歧视色彩;邮政普遍服务基金应由国家财政拨出,对某一行业的企业两次征税不符合国际惯例;第三点规定更是与《行政许可法》的立法思想背道而驰,快递行业不应是特许经营,而应是登记制;另外,按照《邮政法》修改第五稿为快递企业设置的门槛,中国90%的民营快递企业都将被迫关门。

5月26日、6月3日上海快递行业协会筹备小组还两次紧急上书国务院法制办,反映江苏省邮政局及下属邮政局在沪宁高速公路上近来多次拦截民营快递公司车辆、查扣快件的情况。

在打压中成长

民营快递企业纷纷痛斥邮政打压的同时,他们在市场上却一点也不退缩。

陈德军介绍,即便多年来在邮政查处的阴影中,车辆都不敢贴上标志,广告也不敢作,但申通的业务还是在飞速发展,现在他们在全国的员工就有1万多名。“邮政的查处对我们的发展没有实质的影响。”

陈德军最近正在向中国国际货代协会申请一级货代资质,如果得到这个资质,今后申通就可以自己办理货物进出口的报关、清关手续,这样他们在国际快递业务方面也会迅速突破。

而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则处境尴尬。

在国际快递业务方面,UPS、FedEx、DHL、TNT4大快递公司,已经占据了中国国际快递业务80%的市场份额,EMS几乎被挤出了国际快递市场。

在国内快递市场,从1995年起,EMS的市场份额在以每年4%的速度衰退,市场份额从最初的97%下降到现在的33%.对中国邮政的国企病,陈德军看得很清楚。他说:“同样是快递用的面单,生产企业给我们的价格是3毛钱,但是给邮政的就是6毛多,他们的成本能不高吗?邮政每天要用几千万张面单,你算算,这一块能节省多少钱。”

他觉得,邮政在快递市场的发展,应该依靠整合内部资源,挖掘潜力,而不是打压民营企业的生存空间。

邮政与民营快递的历史恩怨

算起来,邮政与民营快递猫捉老鼠的游戏已经持续多年。

目前中国比较有规模的民营快递企业,基本是在1992、1993年成立,起初都是几个人、一间屋子的规模。头几年他们的业务量还小得很,还很难入邮政部门的视野。

大概从1998年前后,民营快递企业开始迅速扩张。陈德军的申通也正是在这时推行加盟制,逐渐在全国300多个大中城市建立了分公司。邮政的特快专递业务EMS开始感到市场被蚕食的痛苦。

也是在1998年,邮政和电信分家,这一年邮政亏损142亿元。更让邮政痛苦的是,根据国家的“8531”计划,从1999年到2002年,国家给邮政的财政补贴将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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