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调查宿迁激进医改
这正是宿迁市卫生部门上上下下所说的“医卫分离”。也就是说,防保所原来只是乡镇卫生院下属的一个部门,改革后独立出来与卫生院并列。原卫生院统一名称为乡医院,成为农村医疗市场的主体;而乡镇卫生院的名号由独立以后的原防保所继承,以“农村公立卫生机构”的身份承担农村公共卫生工作。
具体说来,以往乡镇卫生院的职能包括看病治疗、疾病控制与预防、妇幼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与残疾军人康复指导等6项。进行防保体制改革后,看病治疗这一项归于乡镇医院,其余职能则由原防保所行使。
据了解,宿迁市对防保所人员数目制定的标准是按人口的1/10000配备,约2/3的人员是原来乡镇卫生院防保所的老职工,1/3是新招聘的。以此计算,宿迁市总人口515万,则共有防保员500多人。沭阳县在村一级还按每个村1名的比例设置了兼职村防保员,工资为每月100元。
在首先进行改革试点的沂涛乡,“沂涛乡卫生防疫保健所”的牌子已经挂了3年。两层小楼是用25万元改制资金建起来的,占用的土地是乡政府划拨的。在二楼,记者看到的一块牌子表明,防保所属于“全民事业单位”性质。在小院墙上挂着一张表,上面注明了儿童计划免疫、妇幼保健保偿与乙肝疫苗、甲肝疫苗、狂犬疫苗、风疹疫苗、腮苗等注射项目的收费标准,可见卫生防疫保健所的日常工作范围。
可以肯定的是,对照去年12月18日卫生部、国家计委、财政部、人事部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农村卫生机构改革与管理的意见》(下称《意见》)中有关改革的规定,不难看出至少在条文上宿迁市的做法并未出格。
但是,《意见》对县级卫生机构的描述依然是“政府举办”,由此处看来,宿迁的步子迈得未免有点大。
“有市场的地方为什么还要政府来办”
宿迁市之所以敢于“以身涉险”,其中既有无奈现实的逼迫,也有尝试改革的冲动。而细究起来,对医疗市场的独特理解正是其改革的逻辑原点。
宿迁市地处苏北,经济比较落后,2001年全市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和人均财政收入比西部十省区的平均水平还各低了665元和85元。地方财政的困顿直接导致了乡镇卫生院景况愈加窘迫,截至2000年,全市乡镇卫生院总资产为17058.6万元,负债总额为8316.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8.8%。“不是政府不想投,而是没力量投,力量太弱。”葛志健说。
就全市来说,到2000年为止,1万元以上设备总值仅为1868.6万元;乡镇卫生院在职职工中具有本科学历的仅34人,占职工总数的0.6%;大专学历669人,占12.3%;初级和无职称人员占近90%。
《情况汇报》一口气列举了“开门运转难、投入发展难、强化管理难、预防保健措施落实难、医疗服务水平提高难”五大难处,也正是葛志健概括的宿迁卫生事业两大问题之一的“国有卫生资源总量小”的具体体现。
另一问题则是内部结构严重失调。所谓“内部结构”,指的是乡镇卫生院职能之中医疗救护与卫生防保的比例。我国的乡镇卫生院一直承担了医防合一的任务,因为预防保健是一项公益性质的职能,而乡镇卫生院为了收益强调抓医疗,由于利益驱动导致重医轻防现象的出现也就不足为奇了。葛志健说在乡镇卫生院里被拖欠工资的首先是防保人员,因此防保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普遍不高,如此一来农村公共卫生体系的建设也就成了一句空话。
平心而论,这两大问题的确都不容否认,尤其是后者更是农村公共卫生体系的薄弱命门之所在。与城市医疗卫生事业相比,农村医疗卫生事业本就已经处于被忽视的地位;而就算在农村医疗卫生整体事业内部,“重医轻防”的观念也使得农村公共卫生更是处于边缘的边缘。
而实际上,我国农村经济水平低下,以防为主才是正道———国家在“防”上投入1分钱的综合收益相当于在“医”上投入6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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