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知识产权的自我保护案例分析
因此在维权时,也可充分利用在地品牌的资源优势;在本品的在地区域、销售强势区域、公关强势区域首先展开维权活动。一则是因为事实认定会比较容易,二则是认定的速度比较快;作为快速消费品的方便面,又是在销售旺季,一旦对方获得市场优势,维权所取得的效果就会大大折扣。再获得部分区域的工商部门认定后,可以此为依据向对方在地工商部门或者省级工商部门申请认定。
在地工商部门在认定侵权后,就要对厂家的生产进行检查和产品查封。从而在源头上堵截住侵权产品。
(二、)围堵策略。方便面是快速的消费品,要得是广阔的销售区域和市场规模量。因此,侵权产品必然会出现在众多的区域出现,并且现在暂时没有侵权产品的区域不代表永远不会出现。
我们的打假人员是有限的、可使用的资源是有限的,只能在重要的区域展开维权活动。侵权产品今天在江苏、安徽出现,打击下去;明天可能在山东、河南出现。因此,要放大了看;出现在江苏、安徽,那么山东、河南的维权活动、公关活动也要展开。这样侵权产品的危害会被限定在尽可能小的区域市场内。因为对于方便面行业来说,运输成本也是很大的一项费用支出,要让产品脱离在地销售而跨省销售是非常不经济的。围堵策略正是要增加对方的经营成本,从而迫使其放弃无利润的产品经营。
同时,在维权行动在一段时间不能迅速取得结果的时候,围堵策略的实施可以将侵权产品的危害限定在最小的区域内。
(三、)市场应对。当我们在市场上发现侵权产品的时候,这表明我们看到的已经是事实和结果。任何的维权活动都需要时间,过程;并且具有不确定性。而竞品方一定是选择最佳的时机展开行动的,因为主动权掌握在他们得手中。而B厂商面对侵权产品的时机正是销售旺季的到来,市场机会稍纵即失。
一方面B厂商必须维权,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另一方面,也必须在市场上有所应对,协助经销商、消费者理清混乱的状况。
怎样向经销商讲清楚,消费者讲清楚事实呢?通常情况下,第一反应是,我们销售的早,我们是真的;侵权产品销售的晚是假冒产品。自然的以真和假加以定位区隔。高喊的口号往往是:请认准真正(正宗的)的***产品;“注意!市场上有假冒产品了!”等等。其实,这是最大的认知误区,完全是厂商导向的结果。
从市场上,从消费者的购买行为来看:在购买时,消费者需要进行仔细甄别的产品其实不外乎两种状况;第一种是高价值产品,需要进行细心的挑选;第二种是相对于消费者而言的新产品,需要进行细致的了解。消费者长期购买,或习惯性购买的产品,特别是快速消费品往往是通过包装形态差异、包装颜色差异,甚至是陈列位置来进行选择的。品牌、品名、口味名等文字说明往往不会再去仔细辨别。这也是为什么,方便面的口味颜色差异要明显,一些主销产品的包装在变化时要非常谨慎、逐步修正的原因所在。
竞品也正是利用了这一点,争取获得消费者初次尝试购买;再配合大力度的利润刺激,维持通路的持续推力,进而抢占市场份额。
对于消费者而言,购买到侵权产品并尝试使用后有两种情况:1、侵权产品品质很差,造成对本品的连带负面影响;2、侵权产品口味不错,从而造成对本品的替代消费。这两者对于自身都不能称其为可接受的结果。而往往的,真正能够对B厂商产生影响的侵权产品正是出自于和B厂商实力相当的竞品厂商;其实产品力并不输于自己,产品替代的可能性非常高。试想,可口可乐有谁仿冒,并取得成功?没有,一是有能力的没必要做;二是没能力的做不了。
电影“甲方乙方”中有一个情节:息影的明星想重返舞台,对葛优请求道:你告我吧,只要能出名引起大家的关注,只要有媒体的炒作,我给你钱,你告我吧!
竞品正是这种心态,他正期望我们大张旗鼓的与他正面冲突,这样整个市场都知道:又有一个让领先者紧张的对手来了,大家注意呀;因而也对他的动作产生关注,对他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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