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科龙信息披露 到底谁在忽悠大众
刚刚看了上海证券报记者陈建军的一篇“科龙电器信息披露忽悠了谁”的文章,加上科龙出事后所看的那么多有关科龙的其它文章,不由的产生了疑问:到底谁在忽悠大众,是科龙电器还是某些记者?待思绪理清了,问题的答案也就出来了:我认为科龙出事后真正在忽悠大众的,不是科龙电器,而是某些记者——是某些记者在拿变了味的报道(文章内容充满了猜测和非常勉强的推理,真正能站的住脚的、新挖掘出来的事实少之又少。给人的感觉:新闻报道或评论就等同于小说)来糊弄大众,置新闻的首要特性(真实性)而不顾,哗众取宠,急功近利;更有甚者利令智昏地有意扭曲事实,蒙蔽大众。我知道一说完这话就会有很多义愤填膺之士恨不得把我撕碎,但我想请求诸位在撕我之前先看下文,如果认为我说得没道理再撕也不迟,如何?
好了,言归正传。就拿手头上这“科龙电器信息披露忽悠了谁”一文来说吧,作者认为科龙电器信息披露忽悠了大众的论据有:
1、科龙电器非常规地停牌披露信息过程;
2、在本月前三次的非常规停牌中,科龙电器均是以即将发布股价敏感资料信息的名义,而第四次非常规停牌披露信息则一反常态地没有做出类似的提示;
3、质疑科龙电器发函询问广东格林柯尔有无海信集团等重组事宜未接到任何回复一事;
4、认为科龙电器自中国证监会调查得出“进行虚假信息披露”初步口头结论以后的信息披露质量似乎并没有什么明显的改进(也就是说认为自证监会调查之后的科龙电器的信息披露,和之前在调查结果中提到的“进行虚假信息披露”没有实质的区别,都是在虚假披露的范畴),并举了几个事例来证明。但是大家只要结合事实仔细推敲一下,就可知道这葫芦里卖的并不是作者在其大作中所说的药。
首先,科龙电器非常规地停牌披露信息过程是因为其正处在多事之秋,随着证监会调查的深入,需要在交易所公布的信息越来越多,故在两个月内已四次通过非常规停牌进行了信息披露。上市公司及时披露信息,这本来是再正常不过的一件事,应该和忽悠大众扯不上关系吧?明知有敏感信息而不及时披露,那才是真正的忽悠大众!
其次,科龙电器本月第四次非常规停牌披露信息则一反常态地没有做出类似的提示,能说明什么问题?能说明科龙电器一定是在存心忽悠大众而不是因为其它别的什么原因?可能是我资质愚钝吧,至少我是看不出这和忽悠大众有什么必然的联系。不知大家看出来没有?
再者,科龙电器只是一家上市公司,是企业,本身并没有股权。有关最大股东的更换的消息肯定要走正规途径去向目前的最大股东证实。不发书面函去正式询问,难道是打个电话或是捎个口信去问不成?那也太儿戏了吧。别说是隔着条马路(作者有关科龙电器总部和广东格林柯尔的办公场所就隔一条马路的消息是不准确的——我怀疑作者到底有没有实地走过),就是在隔壁房间也得发正式书面函!科龙就是吃了不规范的亏才落到今天这种困境的,这种刻骨铭心的教训,怎敢忘。看来,在忽悠的好象是作者哦。
最后,作者认为科龙电器自中国证监会调查得出“进行虚假信息披露”初步口头结论以后的信息披露质量,似乎并没有什么明显的改进。如果真是这样,恭喜作者——你可是在众目睽睽之下独具慧眼地发现了重大线索,其功劳不亚于哥伦布当年发现新大陆。但,事实是这样吗?让我们来看看作者用来支撑其论点的几个事例吧。
作者说科龙电器推迟披露董事张宏被公安机关带走的消息、对已经重大影响生产经营的事件没有进行专门的信息披露并对前往采访的记者遮遮掩掩、对顾雏军等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高管的下落没做披露,能说明科龙电器信息披露质量似乎并没有什么明显的改进。顺便提一下:按作者原文,被用来和现在的信息披露相比较的是“进行虚假信息披露”这样一种证监会披露。我不知道作者所谓的“信息披露质量”是怎么一个概念。依我理解,说做一件事情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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