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立硬盘侵权案和解 在内地弃用Travelstar商标
“外企商标第一案”尘埃落定
号称“外企商标侵权第一案”、沸沸扬扬数月之久的日立硬盘侵权纠纷案件,目前有了最新进展。
在中国电子商会的斡旋之下,日立环球存储
昨日,日立环球中国区公共关系部负责人柳波向《第一财经日报》确认,日立环球今年12月1日后生产的2.5英寸、1.8英寸规格的硬盘存储器,都会在中国大陆地区弃用“Travelstar”商标
最终和解
中国电子商会常务副会长王宁向《第一财经日报》表示,日立环球和旅之星双方所签和解协议已经生效,并且只限于中国大陆地区。
根据和解协议,旅之星将保留“Travelstar”商标在中国的商标注册及权益。日立环球在中国将以“日立2.5寸”及“日立1.8寸”等硬盘驱动器名称推广其以往冠以“Travelstar”商标的硬盘驱动器及相关产品。双方已制定好日立环球逐步停止在中国使用“Travelstar”商标的计划。
该协议的部分内容包含日立环球可继续销售其于今年12月1日前生产带有“Travelstar”商标的所有硬盘驱动器,当中包括那些已经包含在相关产品(笔记本电脑、外部存储、
日立向工商总局撤销申请
日立环球由日本日立集团控股,主要从事计算机硬盘的生产和销售工作。位于北京中关村的旅之星是专业从事移动存储产品研制、开发、销售的专业型高新技术
不过,由于日立环球从1997年起已经开始在国际硬盘市场使用“Travelstar”商标,该商标也是日立环球2.5英寸、1.8英寸的硬盘存储器全球通用标识。所以,日立环球对于旅之星在中国市场拥有的“Travelstar”商标权,一直颇有争议。
此前,日立环球已向国家工商总局申请“问会兰所注册的Travelstar商标无效”,也要求注销该注册行为,并申请确认日立环球存储科技对“Travelstar”商标的合理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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