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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深化国企改革 发展混合所有制

时间:2007年03月26日  作者:Fname  点击:   加入收藏   有效营销

继续深化国企改革 发展混合所有制

  国企改革仍是今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中心环节。在很大程度上,金融体制改革、市场体系建设、社会保障体系完善,都取决于国企改革的进展和深化。

  一、国有资本布局的调整

  目前,我国国企改革的最主要内容,仍然是继续调整国有资本的布局。在这里用国有资本的概念比较确切。国有资本为经营性国有净资产,是国有资产的主体。国有资本有保值增值问题,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由于其非经营性则不存在增值问题。

  调整国有资本布局,仍然是有进有退,即改变布点过多,过广的局面,逐步将国有资本集中到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而从一般的竞争性行业退出,即从国有经济没有优势的行业退出。但也不是从所有竞争性行业退出,因为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中的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大部分为竞争性行业,国有资本现阶段还不能退出,还要对其中的重要骨干企业进行控制。对一般竞争性行业中有竞争力的国有企业,也不是勒令退出,而是一般要退,个别有优势、有竞争力的如生产两面针牙膏的企业,既可选择出售卖个好价钱,也可以继续在市场上竞争扩展。

  国有资本布局的调整,光靠国有企业来做很难,需要政府特别是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来筹划和推动。要在国有资本流动中推进布局调整,国有资产产权的变动要规范进行,防止暗箱操作,使定价、申购等方面合乎程序,公开公正进行。

  国有资本布局调整后,国有经济在经济总量中的比重将继续下降,估计要从目前占1/3左右降到占20%左右,然后大体稳定下来。这个比重,仍比一般市场经济国家高很多。

  二、继续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

  一是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随着经济社会化市场化趋势的发展,各类资本交叉持股、相互融合不可避免。国家实行鼓励国内民间资本和外资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股份制经济的政策,使国有资本和非国有资本在现代公司制度的财产组织形式中相互渗透和融合,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经济迅速发展起来。

  据国家统计局调查总队对2001年全国4371家重点企业(绝大部分为国有企业),包括514家国家重点企业、181家中央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93家国务院确定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百户试点企业、121家国务院确定的国家试点企业集团母公司以及3000多家省级重点与试点企业的跟踪统计调查,结果是,截止2001年底,所调查的4371家重点企业中已有3322家企业实行了公司制改造,改造面为76%。改制企业中非国有独资公司(即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占改制企业的74%。3322家改制企业注册资本金合计11437亿元,其中,国有资本7383亿元,占 64.55%;包括集体资本、法人资本、个人资本、外商资本在内的其他各类资本4054亿元,占 35.45%,大多数企业开始实现了产权的多元化。

  有资料显示,到2001年底,除个体户以外,90%以上的新建立企业为股份制企业,70%以上的老企业改制为股份制企业,纯国有企业、私营企业正在逐渐减少。这次《决定》有一个非常重要的论断,就是“要适应经济市场化不断发展的趋势,进一步增强公有制经济的活力,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这是《决定》的一个重要亮点。在《决定》指引下,今后中国的股份制和混合所有制经济将更快地发展起来,并通过这一发展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

  有的经济学家估计,以股份制为主体的混合所有制经济目前占我国总体经济的40%左右。如果再经过5至10年的改革,混合所有制经济大约能达到80%左右。

  从放权让利的国有企业改革——推行股份制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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