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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代表是非固有商

时间:2007年03月25日  作者:黄德华  点击:   加入收藏   有效营销

 
我从事医药代表工作已经11年了,鉴于中国传统文化影响,我从未把自己当成商人看待,认为商人低人一等,认为商人就是卖东西的人,商人是与不择手段相联系的人。个人一直认为医药代表不是商人,因为外资企业的医药代表不是卖药,他们与医药公司与医院不发生送货与回款关系,他们专职宣讲医药学知识,为医生提供药学服务。

 通过商法的学习,我发现我根本没有商思维与商法思维,医药代表不是商人的观点是错误的,这将对我的管理工作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商是属于营利性的经营活动,商是以营利为目的而从事媒介交易的行为。商就是运用自己或别人的财富,在财富运作过程中,让财富增值(即让自己受益),因此商是人的天性。商有固有商和非固有商,固有商即买卖商,它是以营利为目的而进行的直接媒介财货交易的行为。非固有商有三类:辅助商,协作商和牵连商。辅助商是指间接以媒介货物交易为目的之营业活动,如货物运送、仓储、居间、代理、行纪、包装等。协作商是指为固有商和辅助商提供商业条件的营业活动,如融资、信托、承揽、运送、制造、加工、出版、印刷等活动。牵连商,是指与辅助商或协作商有牵连关系的营业活动,如广告宣传、人身与财产保险、旅馆营业、饭店酒楼、戏院舞厅、旅游服务、娱乐营业、信息咨询等,此种商事营业与固有商的联系已极为间接。医药代表为医生提供药学服务,为药师提供医学服务,宣讲医药学知识,宣讲产品知识与产品所在领域的医药学,属于牵连商中的信息咨询。医药代表经常主办医药学学术研讨会,并赞助各种类型的学术研讨会与科学研究,这属于牵连商中的宣传活动。所以医药代表是牵连商,医药代表是非固有商,不是固有商。有一种医药代表用良心宣讲良药,为医生与药师提供医药学知识服务,把先进的科学的医药学知识传播给医生与药师,与他们建立尊重与诚信科学的伙伴关系,把弱势群体-患者的利益放在首位,努力提高医生的核心价值-医生拥有更多治疗疾病的手段与知识,从而治愈更多的患者。这种医药代表是良医伙伴,良医伙伴是优秀的牵连商!他们推动了社会医药知识的更新,推动了大众健康知识的提升,推动了医生与药师的后继续教育,传递了产品的临床信息。他们不送钱,不送礼,他们送知识!而药品代理与药品代表是固有商,因为他们与医药公司或者医院,诊所等医疗机构直接进行财货交易,部分药品代理与药品代表还直接行贿义务工作人员,是老百姓痛恨的不法之商。与在我们现代社会,非固有商最为重视,商业越发达的地方,非固有商越发达,我们国家急需要加大非固有商的发展。因此医药代表不是要取消,而是会越来越发达,因为这种非固有商还处在成长阶段。
  
 经商权从何而来,是政府给的,还是天赋的?西方国家认为人人都有经商权,是天赋的,属于人权。由于商事对于社会的影响越来越大,我们需要把商事与责任连起来,现代折衷的方法将经商权看成是法定权力,比如在民法典或商事登记法中规定“公民有经商权”,“公民从事营利活动不要求必须以商人身份登记,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公民自愿,可以登记为商人”。因此人人都有经商权,但是不是人人都要进行工商登记管理。只有那些对他人影响较大的商事,必须进行工商登记。商事关系,是指商主体从事各种以营利为目的的营业活动所发生的社会关系,主要体现为经营性财产关系。商事关系以财产关系为核心的社会关系;商事关系是一种经营性财产关系。因此医药代表实行准入制度,就是把医药学信息咨询与宣传与责任联系起来。
  
 为了让商事能够有序的进行,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社会立法管理商事,这个法就是商法,它是调整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民商分立的国家以“商法典”命名商法。商法则是财富运作法,是促进财富增长的法律。商法调整的是营运中的财产关系,这是一种动态的财产关系。商法就是财富运作的法律,目的促进财富增长,让财富运转起来。商法设定规则让矛盾双方和谐运作下去,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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