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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短信广告

时间:2007年03月06日  作者:佚名  点击:   加入收藏   有效营销
一、手机短信的传播特点

  从历史上看,每当一种新媒体形式出现时,已有的媒体形式不会随即消亡,而会重新定位、利用自己的独特优势,同时,与新媒体合作,利用新媒体的平台扩大已有领地。例如,电视出现后,广播并没有消亡,而是充分发挥其非独占性、便携带等特点,交通广播、音乐广播等异军突起;而网络兴起后,各传统媒介也纷纷上网设站,凭借已有优势、搭上网络快车,寻找新的机会点。


  “第五媒介”手机出现后,也面临着类似的情况。

  一方面,各类传统媒介纷纷利用手机来扩展自己的影响力。因此,手机短信作为一种新的媒体形式,不可能与传统媒体及互联网媒体的已有特点绝缘。而短信广告也不可避免地遗传有传统媒体广告及互联网广告的特性。比如,同为新媒体,短信广告就具有网络媒体广告的绝大多数特点:互动性、广泛性、针对性、表现形式多样性、易统计性等。

  手机短信分为普通短信息服务(SMS,Short Message Service)、增强型短信息服务(EMS,Enhanced Message Service)和第三代多媒体短信息服务(MMS,Multimedia Message Service)三种。其中,MMS不但可以传递文字信息、彩色照片图片,而且可以传播音效、活动视频等内容。[2]借助MMS,手机报纸、手机杂志、手机电视、手机网络等都能以短信的形式进行传播。2005年10月,中国移动推出了MMS(多媒体短信)服务,可实现多媒体贺卡、手机屏保、f lash动画、视频等多种功能。[3]

  虽然,由于手机功能、网络带宽等限制,现阶段的MMS业务仅处于起步阶段,不过一旦条件成熟,手机短信将会成为各大传统媒体及互联网的新战场。可以想象,随着技术的革新,未来的短信广告必定是丰富多彩的,可能涵盖游戏广告、声音广告、动画广告、互动广告等形式 。或许,在不远的将来,MMS将能成为传统媒体与手机短信“优生优育”的后代。

  另一方面,手机媒介作为新兴的媒体形式,也具有自己的独特点。

  总的来说,手机短信这一传播形式,不但可以吸纳其他媒体的传播成果和经验,而且具有独特的“直达性”。(苏州广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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